认为战略行动可以不取决于战术结果,就是这样的错误。有人进行了行军和机动,不经战斗就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于是得出结论说,有一种不必通过战斗也能战胜敌人的手段。这种错误的全部严重后果,我们在以后才能指出。
虽然行军河以完全看作是斗争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在行军中有一些活动并不属于斗争,因而既不属于战术,也不属于战略。架桥、筑路等等这些便于军队行动的措施就是这样的活动!它们只不过是一些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可能与使用军队很接近,几乎同它是相同的(如敌前架桥),但是它们本身还不同于使用军队,因此关于它们的理论也不列入作战理论。
野营是军队比舍营时更为集中因而更有战斗准备的一种配置。野营是军队的一种静止状态,即休息状态,但它同时是可能在该地进行战斗的战略决定,而且通过布蕾的方式,它又包含了战斗的轮廓即进行防御战斗的条件。因此,野营是战略和战术的重要部分。
舍营是为了使军队能更好地休息而代替野营的一种活动。因此,它和野营一样,就营地的位置和范围来看,是战略问题,就为了准备战斗而进行的内部部署来看,则是战术问题。
除了使军队得到休息以外,野营和舍营通常同时还有另外的目的,如掩护某一地区或扼守某一阵地,但也很可能单纯以休息为目的。我们知道,战略所追求的目的可能是极其多种多样的,因为,凡是有利于战略的都可以成为战斗的目的,而维持作战工具,往往也必然会成为某些战略行动的目的。
在这种场合,虽然战略仅仅是为了维持军队,但我们并没有离开本题,我们谈的仍然是使用军队的问题,因为军队在战区的任何地方做任何配置都是使用军队的问题。
但是在野营和舍营时为维持军队而进行的不属于使用军队的活动,如修筑茅舍、架设帐篷、从事给养和清洁工作等,刷既不属于战略,也不属于战术。
至于防御工事,虽然位置的选定和工事的安排显然是战斗部署的一部分,因而是战术问题,但就工事的构筑而言,它们并不属于作战理论。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必须是受过训练的军队早就具备了的,战斗理论是以这些知识和技能为前提的。
在那些单纯属于维持军队而同战斗没有相同之处的活动中,只有军队的给养同战斗的关系最为密切,因为给养几乎是每人每天都必需的。因此,给养在战略范围内对军事行动有较大的影响。我们所以说在战略范围内,是因为在单个战斗中,军队给养的影响大到足以改变计划的情况尽管是可能存在的,但却是极为少见的。军队给养大多只同战略发生相互作用,因为对军队给养的考虑影响到一次战局或战争的主要方面的情况是极为常见的。但是,不管这种影响如何经常和具有多大的决定意义,给养总还是一种本质上不同于使用军队的活动,它只是以自己的结果对使用军队发生影响。
我们在前面提到过的其他管理活动同使用军队的关系就更远了。伤病员的救护虽然对军队的健康来说非常重要,但是它涉及的总还只是一小部分人,对其他人的使用只有很小的间接影响。武器装备的补充,除了军队本身经常进行的以外,只需要定期进行,在拟制战略计划时,只有在很少的场合才注意它。
但是,在这里我们决不能产生误解。这些活动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确实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医院和弹药库的远近,确实可能是在战略上作出极重要决定的唯一依据。这一点我们既不想否认,也不想掩饰。不过,我们在这里不是谈个别的具体情况,而是从理论上抽象地来谈。我们认为,上述那样大的影响是罕见的,因此,不能使伤病员救护和武器弹药补充的理论同作战理浴典有同等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不值得把这种理论所得出的各种方式方法连同它们的结果,象给养一样一并列入作战理论。
现在,战们再来明确一下我们研究的结论,属于战争的活动可以分为两大类:仅仅属于战争准备的活动和战争本身的活动。理论也必须作与此相应的分类。
属于战争准备的知识和技能是为了建立、训练和维持军队。我们不谈究竟应该给这些知识和技能起个什么样的总名称,但是我们知道,炮兵、筑城、所谓的基本战术、军队的组织和管理以及诸如此类的知识和技能,都属于这个范畴。战争理论则研究如何使用训练好了的手段来达到战争的目的。它只需要上述知识和技能的结论,也就是说只需要了解它们的主要结果。我们把这种理论叫做狭义的军事艺术,或者叫做作战理论,或者叫做使用军队的理论,名称不同,指的都是一回事。
因此,战争理论把战斗作为真正的斗拿来研究,把行军、野营和舍营作为或多或少同斗争一致的军队的状态来研究。但战争理论不把军队的给养作为自己范围内的活动来研究,而象对待其他既存条件一样,只研究它的结果。
狭义的军事艺术本身又分为战术和战略。前者研究战斗的方式,后者研究战斗的运用。行军、野营和舍营这几种军队的状态,只是由于战斗才同战略和战术发生关系。它们究竟是战术问题还是战略问题,这要看它们是同战斗的方式有关,还是同战斗的意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