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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球票(第2页)

原主七岁的时候,曾被强制送去泉城金冠的少年足球培训基地,一直到十一岁才放弃,教练还直说挺可惜的,身体好意识强,预估未来个子矮不了,弹跳也出色,是个打中锋的好苗子云云。

反正最后没有继续下去。

大概相比足球,还是更喜欢大师姐暖暖的胸脯吧。

但也已经可见老爸到底是有多喜欢足球了。

只好明天去买一下试试,看能不能买到了。

“不对!”

他忽然想到,自己是有经纪人的,这种事情,或许也可以委托她去帮忙买?

好办法。

于是再次开始冗长的拨号,拨到一半他自己叹气,这打个电话也太麻烦了,但又实在是不想要现在外面卖的那种手机,感觉跟扛着个砖头似的。

算了算了,再等等,智能机虽然肯定还早,但单说小巧一些,应该是很快就能做到了。

电话打通,跟管玉兰说了要求,特意说明,是要五月一号那天的。

她应该还没到家,一听说是徐正华的老爸要的,马上一口答应下来。

然后徐正华随意地拿过一个草稿本来,开始改歌词。

粤语肯定不行,这个时空粤语也有一定的市场,但在一个大一统的国度内,粤语地区又没有特殊历史背景下形成的特殊的文化地位,粤语歌当然不可能在全国流行起来,玩粤语市场的,大都是一些地下歌手,很小众。

所以要在意思不变的情况下,把压的韵脚改成北方的官话。

另外有一些在原作中读作粤语没问题,但做北方话理解就很别扭的用词,也要尽可能的调整一下。

总体要求就是,雅驯却又通俗。

原作的词异常的好。

曲子是一个扶桑人的,拿到华语歌坛,一曲三唱,而且分别是三位歌坛大拿,分别请高手给填的词,而且在当时也都红了,堪称奇迹,但不得不承认,若干年后回头看,《千千阙歌》这一版,是公认最经典的。

辞意好,唱得好,尤其是唱的跟辞意极为贴切,显然是核心原因。

在2000年之前的华语歌坛,是大嗓、大歌盛行的年代,在当时的一众大歌之中,既有滔滔江河,又有人世沧桑,这边悠悠历史长河,那边坐看云起云落的,相比之下,《千千阙歌》反倒是这一批大歌之中比较小的了。

写的只是一点个人的情怀、情愫与情绪而已。

但惟其如此,才更有利于靳晓青的突围。

徐正华心里有着清楚的定位,现在的自己,还不到广撒网、大量出歌猛挣钱的时候,现在的自己,要讲究的就是一个精准突围。

唯一的要求就是出一首就要红一首,而且要求一炮而红!

《千千阙歌》很合适。

之前原主欠下的人情,就这一首歌,是肯定能一把还上还有富余了,但也并不浪费,就是要让每一个合作者在自己这里都尝到甜头才好。

连安小菁那种文艺范儿爱拿捏的性子,一旦《短发》红了,最近都开始恨不得一天一个电话的打过来,亲昵的不像话,不难想象,一旦《千千阙歌》红了,靳晓青就会再也回不去了——别人的歌唱了就不红,他的歌唱了就红啊!

独木不成林的,能证明自己牛逼的例证越多,和能为自己的牛逼背书的人越多,自己的底气就会越足。

但是……不好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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