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辛苦。”宋稚星摇摇头,“怪我和路易斯,没早点看见,否则就不会……”
庄晓打断她:“别说这些自责的话了,我现在已经没事了。”
算上上一次的办公室谈话,宋稚星是第二次见到庄晓如此温和柔软的一面。
平时的庄经理不苟言笑,行事做派雷厉风行,是带刺的荆棘。
刚入职时,她在职工餐厅吃饭,就从其他人的闲聊中得知,总经理学历高,能力强,还是个职员时,曾一人写了七份策划方案把老董看得心服口服,拿下一个项目后让公司稳赚上千万,随后一路晋升,坐上了现在的位置。
越是对外强硬的人,越藏着一颗柔软的心。现实锻造了他们外表坚韧的盔甲,却保留了他们纯粹温柔的心。
窗外的月色很轻柔,宋稚星在座椅上坐下:“幸好,今天有那位林少爷帮忙,他当时也很着急。”
庄晓侧耳细听着,因惊吓过度,缺少的记忆一点点拼凑起来,现在终于汇聚成一幅完整的画。
画上,是林仲七的面容。
是他将自己救了上去。
内心似被什么点明,如石子落入湖中,涟漪由内向外扩开。一团柔软的东西将内心完全包裹住,无数枯萎的幼苗再逢甘霖后死而复苏。
“不过他好像对路易斯有什么误会。”宋稚星托腮,仰头看天花板。
“什么?”
宋稚星的声音有点羞涩:“他好像把路易斯当成你的男朋友了。”
庄晓垂眸轻笑了一下,好像怀揣着无限的少女心事。抬眼便看见宋稚星欲言又止的样子,和高中时自己想问林仲七一些事情,却因为有太多顾虑而憋着不说的模样如出一辙。
“你是想问我和他认识吗?”
宋稚星点点头,感觉她像是有读心术一般。
病房里的灯有些昏暗,窗户半开,一阵微风掀起窗帘的薄纱,原本只有一线的月色完全倾泻进来,落在床头,飘渺虚浮。
片刻后,她说:“他是我的高中同学。”
宋稚星眨眨眼,还以为会是前男友什么的。手机铃声在这时响了起来,她出门去接电话。
病房里只剩下庄晓一个人。
气氛安静得出奇。她凝视着轻柔的月光,耳边好像有另一个声音再问。
真的只是高中同学吗?
她回望过去细碎的光阴,每一刻有关林仲七的时光缝隙间都绽放出绚烂的花,铺陈一片烂漫的花海,指引她往回走去。
回去就会有什么发现吗?
庄晓点到为止,不敢多想。
这么多年来,庄晓不是没脑袋一热过。
大二下时,系里有了去美国交换的名额。
庄晓的学分绩点接近满分,导师觉得她挺合适的,便询问她有没有意愿。
庄晓以自费金额太高,再加上距离太远为由,委婉拒绝了导师的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