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父母子女真是债啊!
像一条窄路上的冤家。躲不掉,绕不开,互相牵绊,互相折磨。
在自己的角度,以爱之名捆绑。
算了!
不想这些,累了!
留给爸妈的钱环游世界都没问题。
私人医生、高端养老院都联系好了。
墓地挑的双穴的,他们百年之后也有安息之所。
冯渐和钟心答应每周末去陪他们吃吃饭,聊聊天。
应该没什么遗漏的了。
这一次,暂别吧。无论去到哪里,亲人、爱人总会重逢。
第14章新历年
凌如斯感觉浑身湿黏黏的,睡裙下摆缠在腰上,乱七八糟扭曲着裹在她身上,都被汗浸湿了。
热,是第一感受。
闷热,是第二感受。
她是被热醒的,呼吸仿佛都是冒着白烟,风扇大概换了个功能,送暖风!
她看眼周围环境,老家新房子。
根据自己对自己几十年的了解,探手往枕头下一摸,摸出个老式翻盖彩屏手机。
凌晨三点四十七分。
她伸手拧亮床头柜的台灯,起身赤脚站在灰蓝色的地板砖上。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关上玻璃窗,打开处于休眠状态的空调。
一口气温度按到16度,她需要房间的温度快速降下来,不然她就要烧着了。
老家是个“人杰地灵”的南方小城,环山面水,四季分明。
冬天,冷到人失去自理能力。
春天一到,万物复苏,百花争艳,明晃晃的阳光照下来,好一副阳春三月的美丽画卷。
以上是官方说法。
实际是,每到春天凌如斯就想去死。她的过敏体质在高二之前,几乎每年都要发一次水痘。
等到了夏天吧,是不用担心招蚊子。但太阳公公过于热情,可以热到空气扭曲变形。肉眼可见的热浪翻飞。
对她最温和的也就剩秋季了,就是早晚温差较大。除了容易感冒之外,不会过敏,不会中暑,没有冻疮。
所以她很小就想着,我长大一定要离开这里,找个冬天不冷,夏天不热,没那么多花草树木,只有高楼大厦,霓虹光影的地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