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王召菊低着头吃碗里的红薯汤,满嘴的不是滋味,感觉有些咽不下。
孩子们还小,哪里知道这野鸡不比家鸡,在外面刨食有一顿没一顿的,瘦得就只有一把骨头,没有油根本不行。
现在炒得好吃了,不只是他们的大哥手艺变好了,还因为他一次用光了家里一个月的油,下个月估计连点油星子都见不着了。
可老大刚从鬼门关回来,自己这个妈连点油都不给他吃吗?这还是个妈吗?
想到这里,她的眼泪花又有点想滚出来,只恨自己没有本事,不能为这个家做点什么,却见一块肉掉进了自己碗里。
抬头一看,一双看起来很严肃,却透着几分温情地眼睛正看着她,“妈,想啥呢,吃,明天儿子就给你挣块猪板油回来。”
“好,好,好。”
王召菊突然觉得这个儿子是真长大了,心里莫明暖暖的,眼泪滴的一声,滴进了碗里,不管能不能挣上,有这句话她心里就觉得有奔头了。
“你们吃,你们吃,妈不饿。”
陆离总结过,自己之所以比大部人过得好,就是因为从来不说大话,凡是说了,拼了命都要做到,所以才能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赢得朋友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第二天早上,当鸡叫第一遍鸣不久便起了床,用背蒌背着昨天的山货,拿了刷子枪,带着陆强披星戴月地往县城赶,准备兑现他给王召菊的诺言。
山货虽然不多,加起来也就三四十斤两,可大山里晚上野兽多,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陆强虽然不中用,但带上安全一些。
路上还算安全,并没有遇到野狼、豹子之类的,只是黑灯瞎火的,拿着火把又不好走,等到天麻麻亮,二人总算是来到了县城。
县城名叫临水,属于巴蜀大市之一南丛管,后来广岸市成立,又划给该市管辖,坐落于华银山与五华山之间,交通蔽塞,经济相对落后。
前一世,陆离的丈母娘吴巧慧也是这个县的,有时候经不起老婆唐林艳的纠缠回来这边过年,她就会拉着他去给她外公烧纸,陆离也来过两次。
可吴巧慧和小哥哥关系不是很好,唐林艳也跟这个小舅舅不亲,每一次烧完了纸连水都不喝一口,便又回到了她的老家月池县,而且已经是三十年后的事情了,哪里还能找得到点什么。
陆离看了看,县城不是很大,城口处就只有几所平房,屹立在清晨的山雾之中,略显几分孤独和落寞。
沿着一条铺满石板的路往前走,房子才慢慢变多,但仍是平房为主,偶尔几座楼房,像是鹤立鸡群一样,展露着它们傲人的身姿,吸引了很多来往农民的视线。
这些人大多穿着朴素,劳动布裤子、衣服,大多被着补丁,背着背蒌,里面装着玉米、大米、各种各样的蔬菜,少数人腰间缠着一条发黑的烂毛巾,所担之物,也无非是这些。
至于他这些野味,却没有一个人在卖,家鸡家鸭倒有几个,刚走到主街街口,便被几个早就蹲在那贩子抢了,他这野味估计也不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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