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昭信股票和刚毅南下这两件事,可以看到当时清朝政府不惜用尽一切方法进行搜括。从朝廷到地方督抚、州县官役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剥削网,在它笼罩之下,一切沉重的负担最后都落到了以农民为主体的贫苦人民身上。民族资产者、商人、中小地主也都不能不分担到这种压力。
基层的人民群众,在重重的苛捐杂税以外,还承担封建差徭的压迫。差徭是封建国家强迫人民提供劳役的一种制度。清朝在形式上用征收&ldo;地丁&rdo;(人口税)代替差徭,但实际上劳动人民仍被强迫从事各种无偿的劳役,而且地方官吏利用拉差对人民进行残酷的敲诈勒索。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一个叫曹志清的官员在他的奏折中对直隶省的差徭情形作了一个比较具体的供述:&ot;直隶省差徭之繁重,甲于天下。常年杂差,民力已苦不支;去岁兵差络绎,州县横敛暴征,而民愈不堪命矣!无如不肖州县,藉差为肥私之计,胥役视差为致富之门,敲骨吸髓,毫无顾忌。勒派之法不一:有按牛马捐者,有按牌户捐者,有按村庄捐者。明以要车为名,其实全行折价,一马一牛,折钱百串及数十串不等,下至一驴,亦折十数串。一牌一户,捐钱数十串及七八串不等,甚至无衣无褐之户,亦捐钱一两串。其按村庄捐者,过三百户为大村,捐钱二千串及一千串,三百户以下为小村,捐钱七八百串及五六百串,甚至数十户之村,亦捐钱至二三百串。差役四出,虎噬狼贪,惨难言状!少不遂意,立加拘比。尤可骇者,去秋水灾,哀鸿遍野,仍向民间苛派,至转于沟壑,无所控告!&ot;1
封建统治者对人民的搜括是在血腥的刺刀下进行的,残酷的经济剥削伴随着野蛮的政治迫害。除了各地监狱外,从宫廷到地方,大大小小的官府衙门,以至豪绅府宅,都有变相的牢房,还有遍布各地的所谓&ldo;待质公所&rdo;一类的拘留所。许多无辜的人民被加上&ldo;土匪&rdo;、&ldo;盗贼&rdo;、&ldo;奸民&rdo;、&ldo;暴民&rdo;的罪名,投进了黑暗的牢房,禁受各种惨无人道的刑罚。在湖南的监狱里,就有所谓&ldo;吊半边猪&rdo;、&ldo;扳罾&rdo;、&ldo;倒扳罾&rdo;、&ldo;烟熏火炙&rdo;、&ldo;踩刺筒&rdo;、&ldo;鹰衔鸡&rdo;、&ldo;打地雷&rdo;等等酷刑,&ldo;惨酷之情,令人耳不忍闻,口不忍道&rdo;2。在各地的&ldo;待质公所&rdo;里,&ldo;无罪之拘留,苦更加于监禁&rdo;,&ldo;问官不即审结,弥月经年,饥寒交迫,疫疬频生,家人不许通问,差役横加需索,稍不遂意,即加凌虐&rdo;,其凌虐&ldo;皆属不可思议,被押者多至瘐毙&rdo;1。在帝国主义卵翼下的清朝政府,把全国变成了一座黑暗的地狱。
在中日甲午战争后几年间,直隶、奉天、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等省先后发生严重的水灾或旱灾。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湖北大水灾,灾区极广,宜昌、施南、郧阳三府尤甚,张之洞在&ot;致总署&ot;的电奏中说:灾民&ot;饥寒交迫,多食草根、树皮、观音土,惨不忍睹,以至饿殍枕藉&ot;2。光绪二十三年,湖南出现数十年未有的大旱,在重灾区&ot;咽糠茹草,至有饿毙及自尽者&ot;3。同年淮河泛滥,安徽凤、颍、泗一带&ot;陇亩庐舍,一片汪洋&ot;4。黄河&ot;几于无岁不决,无岁不数决,而河工败坏日甚一日&ot;5。二十四、二十五年间,黄河连续大溃决,直隶、山东沿河两岸多被淹没,死亡人数达十六七万。二十三到二十四年,江苏北部徐、海各属连续两年遭到严重水灾,&ot;饥民数十万,灾区数十县,颠沛流离,死亡枕藉&ot;,&ot;沿途售儿女者纷纷&ot;6。当时外国人的报纸写道:苏北的灾民&ot;出卖孩童,特别是女孩,以免饿死,其价格每孩从五十文到一千文&ot;7。
帝国主义列强在吞噬中国这块肥肉时,已经不再担心从中国封建统治者方面遭到反抗。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英国人赫德在给另一个帝国主义分子的信中说:中国政府的态度是&ot;一旦被要求,就会惠然让与别国&ot;1。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浙江孝廉陈虬在一篇奏章中说:&ot;外人以虚声恫吓,朝廷未交一兵,未折一矢,甘以祖宗百战经营之土地,拱手让之他人&ot;2。帝国主义列强不需要费什么力气就可以从清朝统治者手里得到它们所想得到的一切。
封建统治者从来都是对广大人民实行残酷的剥削与压迫的,但到了这时候,这种剥削与压迫已具有一种特殊意义。封建统治者以横征暴敛的所得来供奉外国帝国主义者,他们成了外国帝国主义的收税吏。他们武力镇压中国人民,以维持外国帝国主义所需要的统治秩序。整个封建统治的国家机器实际上已经成为外国帝国主义的工具。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康有为在上皇帝书中说:&ot;日本索债二万万,是使我臣民上下三岁不食乃能给之。若借洋债,合以利息折扣,百年亦无偿理&ot;,&ot;吾民精华已竭,膏血俱尽,坐而垂毙,弱者转于沟壑,强者流为盗贼,即无外患,必有不可言者。&ot;3所谓&ot;必有不可言者&ot;,就是说,被剥削到&ot;膏血俱尽&ot;的人民群众有起来造反的征兆。
也就在订立马关条约时,一些翰林院的官员上奏说:&ldo;江宁约定而金田匪起,前事非远,可为寒心&rdo;4!他们是把南京条约订立后发生太平天国大革命这个事实引为鉴戒。但是封建统治者既然是继续对外步步投降,对内加强压迫剥削,想逃避他们所害怕的革命的到来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