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清楚嘛……
乐言进过局子啊,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犯了法,于是昨晚在上山的路上,一边爬一边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仗着过目不忘的好记性,全记住了。
事实证明这样的做法只是看上去比较蠢,用处还是很大的。毕竟有一个忽好忽坏的警官邻居,适当掌握一点法律,不至于轻易被’关局子’三个字唬住。
“你会滥用职权吗?”
乐言问。
“你都说是犯法,我总不能知法犯法。”
奕炀说:“但你故意制造麻烦,拖延上山进度,总不是我冤枉你吧?”
“你没有证据。”
乐言悄悄瞪他一眼,“我也没有故意制造麻烦。”
“从刚才开始你就故意往泥巴里踩,弯腰拔鞋,一次就要磨蹭两三分钟。可这一段大部分都是石子路,想踩进纯泥巴里,不那么容易。”
乐言只有一点点心虚,表情控制得非常好,“我不是你们队伍里的人,即便制造麻烦也是给自己制造,和你们没有关系。”
“我们在这里遇见并且救助了受伤的你,有义务对你负责,直到你安全为止。”
奕炀看着他,这个时候的语气已经没有刚才那么严厉了,他说:“如果你觉得脚痛,走不动路又不好意思说,我可以背你。至少在今天,你自己偷偷跑不了,我们也不会丢下你。”
乐言就知道,全部都被看穿了。
人类需要台阶,兔子同样也需要,他装模作样揉揉膝盖,说:“脚确实很痛,走不动。”
奕炀二话不说弯腰背他,走路步子迈得很大。乐言磨磨蹭蹭拖延了好久的路程,被他十分钟之内就赶上了。
同时也到了山顶,和所谓的周博士会合。
奕炀把人放下来,“你记得去和周博士报平安,一会儿会有架直升机抵达山顶,你要实在难受,就先送你去医院。”
“哦。”
乐言心里极其焦虑。因为那一堆人里,他根本认不出谁是周博士。但又不想被奕炀看出来,硬着头皮朝那堆人去了。
“叶子别碰,很可能有毒。”
乐言路过,好心提醒了一个戴鸭舌帽的年轻女孩。
女孩对他笑了笑,从包里摸出一瓶矿泉水,“警察叔叔喝水,你们刚上来,一定特别累。”
警察叔叔?
乐言脑子里一下冒出了两个疑问
首先,这个女孩为什么称呼他为警察?其次,人类的辈分为什么这么举棋不定。菜场的阿姨喊他小帅哥,上个山的功夫,就变成了叔叔!
女孩非常热情地把水塞到乐言手里,这期间仍旧警察叔叔不离口。
后来乐言终于明白了,是因为奕炀的外套!警服穿在他的身上,肉眼看上去确实是一个警察!
这个错误非常好!
乐言仰头喝水,悄悄喵一眼不远处的奕炀,心中不住暗喜。
他现在是警察眼中的科研学生,也是科研学生眼中的警察!
好刺激。
兔命险中求!
--------------------
乐言再次发愁:要怎么才能完美伪装好这两个身份?
作者:离奕警官远一点。
奕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