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我得出的结论。
4冬眠醒来 另一枚名片 钱的无名性
无须说,那块地并非我想得到就能马上如愿以偿的。实际上我能筹及的款额几近于零。
母亲作为遗产留给的钱还有一点,但那不久也势必因为生计而归于消失。何况我既无职业,又无可提供的担保。找遍全世界,也没有哪家好心银行会贷款给这样的人。也就是说,这笔钱我必须像变戏法那样从空中取来,并且是在短时间内。
一天早上我步行到站前,按编号连续买了10张一等奖为5,000万元的彩票,然后用图钉一张张按在厨房墙上,每天望上一遍,有时坐在椅上一望就是1小时。就像等待唯独我才能看见的一组暗号从中浮现出来。几天后,我得到了一个直感‐‐应该说是直感:
我不可能中彩。
稍后,直感变成确信。问题绝对不可能靠散步到站前小卖店买几张彩票坐等摇奖就顺利解决。我必须运用自己的能力以自己的力量获得那笔钱。我把10张彩票撕碎扔掉,再次站在洗脸间镜前往里细看。肯定有计可施,我向镜中的自己征询意见。当然没有回答。
我闷在家中左思右想。想得累了,便出门在附近走来踱去。漫无目标地连走三四天。
附近走得累了,就坐电车到新宿‐‐到得车站附近又想上街看看,好久没上街了。在与平日不同的风景中思考问题倒也不坏。想来,已很长时间没乘电车了。我把零币投入自动售票机时竟觉得有些别扭,像在做一件生疏的事。回想起来,最后一次上街距今至少已相隔半年之久了。当时在新宿西口发现并跟踪一个提吉他盒的汉子。
久本目睹的城市的拥挤混杂令我怵目惊心。光看人流便几乎透不过气,心跳也有些加快。
上班高峰已经过去,理应不至于那般拥挤,但刚开始我竟无法顺利穿过。那与其说是人流,莫如更使人想起摧毁山体冲走房屋的滔滔巨浪。在街上走了一阵,为使心情镇定下来我走进一家镶有玻璃墙幕面朝大街的酒吧,靠窗坐定。上午,酒吧尚不拥挤。我要了杯热咖啡,茫然望着窗外来往的男男女女。
时间不知过去了多少。大约15分或20分吧。陡然回神,发觉自己的目光正执意追逐缓缓驶过眼前拥杂路面的擦拭得闪闪发光的梅塞迪斯&iddot;奔驰、美洲豹和波尔西。在雨后旭光的辉映下,这些车身汗然某种象征闪着过于炫目耀眼的光,无一暇疵,无一污痕。我再次意识到这些小子有钱!意识到这点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我向着自己映在玻璃窗中的脸凄然摇头。
生来头一次如此迫切地需要钱。
午休时间酒吧人多起来,我便走上街头。并无地方可去,只想逛逛久违的闹市区。从这条街到那条街,头脑里想的只是别撞上对面来人。由于信号关系以及自己的兴之所致,或右拐或左转或径直前行。我双手插进裤袋,全神贯注地从事行走这一物理作业。从排列着百货大楼和大型超级商场橱窗的通衡大道,走进挤满花花绿绿色情商店的后街,走进喧闹的电影一条街。继而穿过静悄悄的神社,重新折回主要街道。暖洋洋的午后,人们差不多一半没穿大衣。我甚至可以感觉到时而吹来的风的惬意。注意到时,我已经站在似曾相识的场景中。
我看着脚下的瓷砖地面,看着小巧的雕像,仰视眼前高耸的玻璃墙幕‐‐我已置身于一座大厦前面的广场正中。这正是去年夏天我按舅舅意见日复一日观察来往行人面孔的老地方。持续观察了10天。最后碰巧发现一个手提吉他盒的奇妙汉子,尾随其后,在一座没有印象的宿舍楼门口被棒球棍打伤左臂。漫无目标地在新宿街头转了半天,结果又返回了这里。
我像上次那次在附近&ldo;丹金&rdo;点心店买来咖啡和炸面圈,坐在广场椅上吃了,一动不动地一味盯视眼前行人的面孔。如此时间里,心情多少平和舒缓下来。不知何故,这里有一种舒坦,如在墙角觅得一处与自己体形正相吻合的凹陷。我有好久不曾这么认真看人们的面孔了。随即,我意识到自己长期未看的并不限于人的面孔。这半年时间里,实际上我几乎什么也没看。我在椅子上端正姿势,重新看人们的姿影,看高耸入云的大楼,看云开雾散阳光灿烂的春空,看五颜六色的广告板,看从身旁拿在手上的报纸。随着暮色的降临,颜色似乎又一点点返回周围事物。
翌日早,我同样乘电车来到新宿,坐在同一椅子上打量来往行人的面孔。中午时分买咖啡喝了,买炸面圈吃了。傍晚下班高峰到来前乘上电车回家。第三天也如出一辙。还是什么也没发生,什么也没发现。谜团依旧是谜团,疑问仍然是疑问。但我源俄觉得自己正一小步一小步向什么接近。我可以站在洗脸间镜前用眼睛确认那种接近。病的色调比以前更加鲜艳,也更加温煦。我一时心想:这德是活的。找活着,病也活着。
一如去年夏天,一周时间里我每天都如此反复:上午10点多乘电车上街,枯坐在大楼广场的椅子上,不思不想地打量一整天来来往往的行人。有时候,现实声响不知因为什么突然远离我的四周以至沓然消失,耳畔唯有水流沉静的偏偏。我不期然地想起加纳马尔他。她是说起过听水声的事。水是她的主题。但我已记不起加纳马尔地关于水声具体说了些什么。
我能记住的,仅有其帽子的红色。她为什么总戴一顶红塑料帽呢?
不多会儿,声音渐渐恢复,我又将视线投往人们的脸。
上街第八天下午,听得一女子的招呼声。当时我正手拿空了的纸杯往别处张望。&ldo;喂,我说,&rdo;女子说。我回头仰视站在那里的女子的脸。是去夏同样在这里邂逅的中年女子,她是那10天中唯一向我搭话之人。我并非没预想到会同她重逢,而实际给她打起招呼来,很有一种水到渠成之感。
女子仍如上次身穿显得甚为高档的衣服,搭配也恰到好处:瑞据眼镜、带垫肩的黛蓝色上衣,红色法兰绒裙子。衬衫是丝质的,小巧玲线的饰针在上衣领上闪烁。红色高跟鞋式样十分简练,但抵得上我几个月的生活费。相形之下,我这方面还是那么狼狈:上大学那年买的夹克、里面一件脖领松松垮垮的鼠灰色运动衫,下面一条到处起毛边的蓝牛仔裤,原本白色的网球鞋遍是污痕,已不知是何颜色了。
她在如此德性的我的身旁坐下,默默架起腿,打开手袋卡口,掏出一盒&ldo;弗吉尼亚&rdo;,仍像上次劝我吸一支,我仍说不要。她衔一支在嘴上,用铅笔擦一般细细长长的金打火机点燃。之后摘下太阳镜装入上衣袋,仿佛在浅水池中搜寻硬币似地盯住我的眼睛。我也回视对方。那是一对不可思议的眼睛,空漠而又有纵深感。
她略略眯起眼睛:&ldo;终归旧地重游?&rdo;
我点头。
我看着烟。烟从纤细的烟支头上升起,随风摇摇曳曳地消失。她环顾一圈我周围的景致,像是想以自己的眼睛实际确认我一直坐在这椅子上看什么。但那场景似乎没怎么引发她的兴致。她再次将视线收回到我脸上:看病看了半天,而后看我的眼睛,看我的界和嘴。又一次看我的病。瞧那样子她很想如鉴定狗那样撬开嘴巴检查牙齿窥视耳孔,倘若可能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