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开来,里面只有一张信纸。
池惟从没给她写过信,郑雨薇就有点好奇,到底写了个什么。
然后,她就惊呆了。
信纸上只有一句话: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
没错,加起来十个字都不到。
而且,告白就算了,让她做他女朋友,竟然都不是征求意见的语气,而是他一贯的自我。
仿佛这不是一句告白和追求,而是对她下达的一个命令,一个需要她服从的指令。
郑雨薇当即就想撕掉这封信,转念手一顿,又将这封信好好地叠了起来。
池惟那样骄傲的个性,今天就算再着急,也绝不可能来追问她到底是否愿意答应做他女朋友,那不如自己就假装没看这封信,让他着急一下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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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饭池家上上下下就彻彻底底忙了起来,临近中午,就已经有些亲近的朋友们来了。
池有德和钱之琳拉着池惟出去招待客人,郑雨薇就落得清闲。
今天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池惟身上,才没人管她到底在干什么。
郑雨薇一直旁观着池有德和钱之琳满面笑意地周转在一众亲朋好友之间,他们带着池惟,那么开心,那么和谐融洽,仿佛他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
她心里是不舒服的,但却不是因为那样的亲情。
一想到想到自己才应该是这耀眼的主角,是拥有这灿烂生活的人,但她却卑微凄惨如同蝼蚁一般地苟活了十几年,她就难以控制地恨了起来。
怎么会不恨呢,自己在亲生父母的眼皮子底下生活了十二年,他们竟也没能将自己认出来。
不仅如此,还对自己嘲讽轻蔑责骂,甚至想将自己赶出去,只因为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们那所谓的儿子。
这样的事,就算是圣人遇见了,也难以心理平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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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佣人的女儿,郑雨薇自然是不能光明正大地出席池惟的生日会的,她只能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或者是到后厨帮忙干活。
这场生日会持续到晚上九点才结束,客人陆陆续续地离开了,池惟喝了许多酒,已经醉得在楼上昏睡过去。
佣人们忙着收拾残局,池有德跟钱之琳在门外送走一波又一波的客人。
郑雨薇躲在角落里看着,房间里是她收拾好的一个背包。
那背包是早已收拾好的,只有一套换洗衣服,自己的一些必要证件,那支带有“燕”字的钢笔,那对很值钱的袖扣,以及一些她这十几年扣扣搜搜存下来的一点点钱。
如今她只是在纠结,到底是趁着今晚池惟醉酒的这个唯一的大好时机套离开这个地方,还是继续留下来,等待真相大白的一天。
她从昨晚听见这件事就一直纠结到现在,也没能做出一个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