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说下一站到什麽地方去?」
「好像是阿姆斯特丹。」
「嗯。」
「她英语相当流利,应无问题,不过」「不过什麽?」
「带着婴儿,怎麽走得远。」
婴儿?周万亨霞惊了。
「刚会走路,十分可爱,但明显地乏人照顾,小衣服不够大,也洗得不够勤快。」
半晌万亨才问:「那孩子叫什麽?」
大统华的店主想一想,「姓周,她叫她宝宝。」
这时的周万亨已非吴下阿蒙,可是听到这个消息却还是气得说不出话来。
这女子至今还在剥削他,他连她的手部没碰过,她却诬捏孩子属於周家。
半晌,他才告辞离开大统华。
他正式找了一名律师。
那女律师是李兹大学法律系毕业生,刚出来工作,年轻、热心、有朝气,叫马玉琴。
一听个案,噫地一声,「不得了,此事可太可小,将来争起产业来,可真麻烦了。」
周万亨低下头,「我没有钱。」
「那麽,名誉也是重要的。」
「可以怎麽做?」
「我方在全国登报一星期请她出来见面,如不,则单方面申请离异。」
不知怎麽,此刻万亨经已死心,生命太苦太短,不值得为这样一个女子死缠烂打,你若无心我便休。
马律师送他出门,忽然很关注地问:「北爱局势如何?」
万亨讶异,「你怎麽知道」「你襟上十字英勇勋章只在彼处颁发。」
读书人见识多广无所不知。
万亨欠欠身离去。
这下他再也忍不住,立刻与慧群联络。
慧群声音十分镇静,可是有一股喜孜孜之意在八十哩路外都感觉得到,「回来了,大难不死,必有後福。」
万亨只是笑。
「我马上回来见你。」
「不必这样郑重,暑假过後」「这闷死人了,我巴不得立刻走。」
女大不中留。
一边有家长关心地问:「那是谁,因因,你同什麽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