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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村落里。
巴尼·罗斯一人躬着身,摸到了一间房子外。
通过窗户看了眼屋内,里面都是横七竖八的平民尸体。
随后他又探头看了一眼门口方向,发现两名反政府武装士兵拿着M16,在那叽里呱啦说着什么。
见此,巴尼·罗斯缓缓拔出了自己骷髅头爱刀,一把比匕首还长的锋利尖刀。
阳光下,刀身散发着森白的寒光。
该刀名为bowie,是巴尼·罗斯专门找名匠打造的,整把刀刀锋长过尺,锋背厚。
刀大而重,把手也要够长够分量,可以说量身为他自己打造的。
他用这把刀,不知解决了多少敌人。
整把刀散发出来的冷冽之气,令人不寒而栗!
拔出刀后。
下一秒,巴尼·罗斯就如同猎豹一般冲了出去。
森冷的刀光,在阳光下熠熠生寒!
噗嗤——
最边上的反政府士兵的脖子瞬间切开了一个口子,鲜血如泉涌!
呃呃……
士兵捂着脖子,瞪大眼睛。
另一名士兵正要举枪,胸口都是遭到巴尼·罗斯一脚之击。
澎!
整个人倒飞出去,而巴尼·罗斯也是紧跟着扑了过来。
一刀插进了士兵的心脏位置,一击毙命!
整个过程杀伐果断,行云流水。
哪里是杀人,简直就是一种优美的杀人艺术。
解决了两名士兵。
巴尼·罗斯继续朝村落中心的方向,孤身独闯。
凡是遇见的反政府士兵,都被他以雷霆万钧之势用刀解决。
那过程,简直跟杀小猪崽一样。
所到之处,必是收走一条条人命。
再看其他向村落挺进的方向,同样发生着相同的一幕。
只不过比巴尼·罗斯还血腥,比如有点神经质的大个子贡纳。
仗着人高马大,又拿着一把尼泊尔弯刀横冲直撞,一刀一个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