荏南的脚被抬起,有些立不稳,便反射性地用手撑在了江庆之的肩上,她小小的手掌能感觉到紧实的肌肉正在随着动作微微隆起,填满她的掌心。只是穿下鞋,扶个肩,便让她有些脸红。江庆之替她穿好便起了身,但那只小小的手仍然轻轻扶在他的肩膀上,他眯了下眼,然后屈起手指敲了她个栗暴。“怎么这么不听话?”荏南急得立刻看着他,眼睛瞪得大大的,含着委屈,又不敢反驳,嘴唇动了动,发出含糊的声音,最后却什么都没说。她的手无意识地在他衬衫上轻轻揪着,揪出一小片褶皱,指尖扣在他心口上,随着动作隔着薄薄的衬衫微微抠着皮肤。“吃饭去吧。”他将那只手拿了下来,大掌将荏南小小的手全部包住,温暖的掌心烘着她的手背,掌根的薄茧擦过她的指节。只握了一瞬,他便放开了。荏南看着兀自下楼的他,追了上去,牵住那只大手。“大哥,等等我。”江庆之没回握,却也没有甩开,就这样任她牵着,往饭厅走去。饭后,江庆之难得没有立刻去书房,而是坐在沙发上看起了报纸。荏南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坐了过去,拾起桌上的画报装作专注的样子看了起来。张妈洗了水果端过来,是北边运来的草莓,这东西金贵,往往都是百货商店和西洋糕点店里的奶油蛋糕上才会放一颗半颗,可是荏南爱吃,所以家里一到季节就会备着。江庆之并不太在意这些小玩意,对水果也没什么喜好,往往是准备什么吃什么,但今天这草莓倒是他特意交代的。平时的话荏南早忍不住偷吃了,今天却装模作样地从画报的边缘偷看斜对面的人。他像往常一样,衬衫挺阔,西装马甲贴住紧实的腰线,西裤上的缝线直到裤脚都熨烫得笔直,脚踝被黑袜包裹,穿的是德比鞋,牛筋底的。江庆之不太中意牛津鞋和布洛克鞋那样的款式,嫌花哨不实用,正如他的穿着打扮一样,总是保守,今日和昨日也无甚不同。除了那副眼镜。大哥的眼睛自始至终都盯着报纸。她则自始至终都盯着大哥。早上,大哥自己发现眼镜被她拿着后就抢去了,她追都追不及。所以,如今重新归还给大哥后,她看着大哥戴着它,出门上班,衣冠楚楚地和人握手、签字,在偌大会场、几百人的目光中发言,最后将那戴着金丝眼镜温文尔雅的样子印在闪光灯中。此刻,她看着大哥伸手扶了下眼镜,手指滑过镜架,然后拿了颗草莓,放进嘴里嚼咽。荏南有些出神,江庆之不动声色地从镜片后看了她一眼,说道:“不爱吃?”荏南这才如梦初醒,这是平常她最喜欢的,今天张妈端了一碟红宝石一般的草莓上来,各个都很漂亮,她却迟迟没有动手,自然令他有些意外。荏南慌乱地找着借口:“是这画报太好看了,我看得入迷……”她说到一半又噎住了,画报上正是大明星冯心怜小姐,标题还是夺人眼球的感情史起底,她有些尴尬地放下了。“明之和她并没有什么干系,这回只是巧合罢了。”江庆之瞟了眼封面,随之解释了一句。荏南有些泄气,旁的人也就算了,大哥为什么也这样同她解释,二哥和谁有干系或无干系,与她有什么干系?大哥也把她当作明之的未婚妻吗?这比把她只当小妹妹还糟!荏南反叛心起,不由得反驳道:“没干系,二哥怎么会去接她呢,我看他俩男才女貌,挺般配的。”“是我让他顺便照顾一下的。”江庆之翻过一页报纸,淡淡地说道。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荏南一下子气得眼睛都有些红了,想质问大哥和她又是什么关系,至于隔着这样千里万里拍电报交代二哥照顾一个女人,还是一个这样风情万种的大美人。可她不能问,家里的囡囡是没法过问大哥同谁有什么交往的。她将那本摊开的画报一下盖好,然后端起盘子一口一个草莓地吃着。江庆之看她脸转向外,从侧后方只能看到突出来的塞得鼓鼓的脸颊,一点闺秀的用餐礼仪也没有了,她吃得又急又快,也不知是吃东西还是泄愤。他有些无奈,继续说着:“在宴会上碰到过几次,上次有一个慈善晚会邀请了她出席,正好说起这事,我便做个顺水人情。”冯心怜是新近最红的女明星,一举一动都会被人围着拍照,出席慈善晚宴也算是帮了忙,席上讲起他在欧洲的弟弟,自然要给这个面子。江庆之平日里做事只有别人听他的,哪有他向人解释的,可囡囡正生着病,所以他比平日心软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