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半蹲了下去,赤裸的皮肤碰触到冰冷的雪粒,伸手握了满把,就这么在那里耐心地捏了起来,羊绒大衣的下摆摊在雪地上,拂开浅浅的划痕。江庆之在雪里蹲了许久,认认真真地捏了个小雪人,将它放在了荏南房间的窗台外。可惜,没有等到主人回来,它就化掉了。天气慢慢热起来了,春衫上了身,江明之这样的阔少,自然是最时兴、最流行的国外款式全来了一套,每日似开屏的孔雀,流连在交际场上,极吃得开。江庆之还是那老一套,一贯的“不逾矩”,今年没有人替他添那些花哨事物,冷些便穿轻薄的大衣,热些便穿短身的西装,还是那副金丝眼镜,仿佛一切都没变过。他上班前开了抽屉打算换块表,看到了里面躺着的深蓝色丝绒盒子,就这么看了一会儿,然后伸手拿了出来,没有打开就又放了回去。关抽屉前,他随手拿出了旁边的金刚石袖扣,仔细地系了上去,那是荏南前两年送他的。然后,他就如往常那样上班去了。院子里的月季从四月便陆续开了,随着夏日的骄阳越发鲜妍。阳光从玻璃窗刺了进来,照得桌面上的纸上的字都有些模糊。江庆之将那叠电报拿了起来,快速看着。“纽约,无讯。”“巴黎,无讯。”“东京,无讯。”“悉尼,无讯。”……“苏州,无讯。”“重庆,无讯。”“香港,无讯。”他将那叠纸放了回去,靠回了椅背上,望着阳光中飞舞的微尘出神。囡囡,此刻是否一切都好,是否有安歇之所?是否也挂念着他?归人江庆之从前加班就厉害,如今更是没了节制,明之不管浪荡到几点回家,总能看见二楼的灯一直亮着,有时喝酒喝多了起夜,还能从黑暗的走廊中看见门缝里透出来的光亮。次数多了,他便知道了些蹊跷,大哥的房间是不让任何人进的,除了荏南,可如今荏南不在,他只能自己大着胆子潜进去了一回。果然,他在枕头底下找到了一瓶药。“真是不中用啊!”明之把玩着那瓶药,叹了口气。他拿去质问大哥,江庆之却只是接过那盒药锁进了抽屉里,神色淡然。江明之跟门神似的杵在那里等一个解释,江庆之睨了他一眼,最后还是开口说了一句:“我心里有数,也不怎么吃。”江明之仔细看了下他的神情,知道大哥说的是实话,才转了调笑的语气,说道:“大哥,你可曾料到你有一日会陷得这样深?以前你大大小小的伤也受过不少,可照样该怎么过怎么过。如今囡囡走了,你便连晚上都睡不着,安眠药也吃上了,既然这样,那你当初何必非要送她走?”明之本来没指望等到答案的,可没想到江庆之在长久的沉默后居然回答了他:“不过是睡不着罢了,总比她没了命好。”江明之转过身来,看着他的眼睛问:“如今你还是这么想?”江庆之微微后仰,靠在宽大的椅背上,眉心浮现出淡淡的纹路。这四百多个日日夜夜的折磨不是假的,他没有一天不挂念着囡囡。天气热了,他想着囡囡如今有没有减衣裳,是否还会贪凉睡在沙发上。下雨了,囡囡一向不记得带伞出门,有没有人记得去接她。她爱穿漂亮衣服,以前每月都能添上几件新裁的旗袍,别看这么小个人,在穿着上最是讲究,他也是多亏囡囡的磨炼,才明白了那些看起来差不多的样式之间有些什么不同。她爱吃草莓蛋糕,爱吃新鲜的樱桃,爱吃一切难寻到的金贵玩意。以前,江庆之的行事历里总是根据时令记着要替她采买这些东西,早已成了习惯,如今,他总是下意识地绕去红宝石蛋糕店买一小块草莓蛋糕,可提回家后才记起来,那个会笑着扑到他怀里的人并不在。所有这些细小的改变仿佛锉刀一点点磨去他的生趣,并不激烈,却如同伤口一样潜伏在身体里,总在夜深人静时发作。时间过得越久,那疼痛就越阴狠伤人,他也想睡得安稳些,才偶尔在累极的时候服些药。他剩的,也不过这些手段罢了。江庆之去年受了伤,这一年来也没有怎么好好保养,每每到了湿冷天气就会发痛。江庆之自然不会把这些事往外说,他不说,明之是绝不会注意到这些的。明之如今已经把学籍正式转到了震旦大学,江庆之冷眼看着,任他自去折腾。明之依然每天逍遥自在,偶尔看到他大哥锁着眉头,也只当作他又在自己和自己过不去,调笑两句转头就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