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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他只是个可怜人(第1页)

暗室中灯火如豆,照在漆黑的墙上,阴森恐怖,李牧仍旧穿着一袭白衣,只是在这摇曳着的,忽明忽暗的灯光中显得异常的妖异。

他对着墙,负手而立,那挺得笔直的背脊,像一把出鞘的剑,让人看了都不寒而栗。

石门吱呀一声打开,高九走进来就朝李牧发飙道:“李牧,你要锁贾家人我也管不了,可你为什么把宝姑娘也一并锁了,你明明知道我,”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李牧蓦然转身,手一扬,一个雪白的瓷蛊朝高九的面门飞来,高九来不及闪躲,那瓷盅擦着他的鬓角飞了过去,一道鲜红顺着他的鬓角流了下来。

高九摸着鬓角的鲜血沉声道:“李牧郎,你疯了!”那眼中是满满的不可置信。

“我没疯,疯的是你,你明明知道贾府的事是我一手策划的,你还搬出个北静王来坏我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俩的父亲是同胞兄弟,我和你又是发小,我就不敢拿你怎样!”难得李牧一口气说了这么长的话,那话在密室中盘旋,空气都充斥着愤怒。

高九呐呐道:“人家小姑娘求我,我不可能拒人千里吧!而且宝姑娘她是那样的崇拜着我,我要是不做出点事来,不是有损我南安郡王的威仪。”

李牧冷哼道:“一个薛宝钗就让你色令智昏了,你还能干成什么大事,我看你趁早收手,回家抱老婆孩子得了!”

这话高九可不爱听了,他昂起头反驳道:“说到色令智昏,咱们俩可真是半斤八两!你看看你,现在都成什么样子了,简直像个疯子,白天,当着那么多人居然欺负起那小娘子来了,若不是北静王及时阻止,估计那小娘子的手都废了,你还有脸说我,你以前可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高九这句话一针见血,直戳李牧软肋。

李牧刚想反思,一个带着面具的男人哑声道:“主公,外面有个女子嚷着要见你!”他的声音本就暗哑,在这封闭的密室中盘旋,像极了发自地狱的声音,他带着面具,所以根本看不清他的模样,只是这可怖的声音让人不敢期许他会长着一副好面孔。

李牧低头擦着手里的长剑,那剑虽然已经被他擦得明晃晃的,丝毫看不出它曾经是一把噬血的魔剑,李牧把它放在铺满白狐狸毛的剑盒中,它就那样恣意的躺在里面,像喝饱奶的婴儿般静谧而安祥。

李牧坐在密室中一张铺着雪白狐狸皮的大榻上,双肘撑在桌案上,双手的大拇指的指甲盖抵着下唇互相刮着,发出低哑的哧哧声,眉头都纠在了一起,他正在纠结到底要不要见她。

密室里很暗,空气本就不流通,再加上李牧这阴沉眼睛,瞬间吸光了密室里的空气,高九只觉得胸口憋闷得很,他不再和他纠缠,愤愤道:“李牧,你要杀谁剐谁,哪怕是血流成河,生灵涂炭我都不管,但是你敢伤害宝姑娘一根汗毛,我和你没完!”扔下这句话,他甩袍离开,那残留的余威,在密室中滋长蔓延。

李牧只觉得胸口被看不见的藤蔓紧紧的束缚着,那藤蔓越收越紧,几乎要将他窒息,他左手抓起胸口的衣襟,猛然站起来,右手一扬,把那白狐狸毛的坐榻掀翻了的同时,自己脚步不稳,踉跄着后退了几步。

鬼面人身形一闪,稳稳的从后面扶住了他,关心道:“主公,你不要紧吧?”虽然声音沙哑得如同地狱之鬼,可那话中的关心却是发自肺府。

没想到李牧根本不领情,拼尽全力推开他,扶在冰凉漆黑的墙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口为呐呐道:“你们一个二个都要背叛我,我养着你们有什么用!”

他望着那安静的躺在剑盒里的剑,双眼猩红,伸着手想要去拿那剑,却发现自己虚弱得根本提不动脚步,又气又恼之际,居然把脸胀得通红。

“主公,是不是老毛病又犯了,你的药呢?”鬼面人焦急的在桌案上胡乱翻找一翻,终于在一堆卷宗下面找到了那个白色的瓷瓶,他扬起手中的瓷瓶傻傻的笑道,“主公,你的药,我找到了!”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但可此刻一定洋溢着孩子般天真灿烂的笑容。

他找到了他的药,居然不在第一时间给他服用,而是在那里邀功般的傻笑,李牧的脸色坏到了极点,若是此刻他还有一丝力气行动,他恨不得走上前去,一刀把他劈了,可是此刻他根本动弹不得,他抓着胸口猛咳了几声,豆大的汗水顺着白晳的额头往下流,瞬间就成了瀑布汗,伸着手哑声道:“还不拿过来,你想害死我是吧!”

鬼面人如梦初醒,双手奉了上去。

李牧一把夺去,拧开瓶盖,仰脖吃了,神色立马缓和,手上腿上身上也立马恢复了力气,他反手一扬,只听得“啪啪”两声,鬼面人的两边脸各被扇了一巴掌。

李牧整了整衣服,提步朝那推倒的大榻走去,鬼面人抢先一步把那倒地的大榻扶正,李牧悠然坐下,拿起一本卷宗,清声道:“去把她带上来吧!”仿佛刚才发生的一切都不存在,他不曾发怒,更没有打他,一切不过是人们的错觉。

他总能做到翻脸比翻书还快,可一转眼又变成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

一百个人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一百个人中同样有一百个李牧,官场上他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铁面阎王,宗亲世家中他是前途无量的皇孙,鹰组中他是阴戾狠毒的宗主,当今皇上眼中他是恨不得拔之而后快的毒瘤,高九眼中他是个爱耍酷的家伙,岫烟眼中他曾经是少言寡语却又温柔无限的邻家大哥,而在鬼奴眼中,他不过是个可怜人罢了!

小小年纪就遇到了那场血淋淋的政变,一箭穿胸,最后虽然侥幸不死,可还是留下了后遗症,心疼的毛病如影随形,不死不休。

堂堂的皇孙最后像一条苟延残喘的丧家之犬,逃到了人烟荒芜的大山之中,心脏已经羸弱不堪,还要时常被复仇的火焰焚烧,每每在梦中惊醒都是大汗淋漓。

“你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李牧盯着那卷宗,头也不抬,音线温润,他总是习惯把自己的情绪掩藏,即使发怒也保持着悠然。

他极力扮演着高雅的角色,以一颗高贵的心俯瞰着众生,即使已经满手鲜血,却仍然像一个慈善家,不为别的,只因为他是高贵的皇孙,可是天知道,他其实已经快要绷坏了!他只是一个可怜至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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