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很有个性的美少女让白晓荷心里惊艳不已,她虽然不以貌取人,但是人的审美大致上都是相同的,对美好的东西会多几分善待。
白晓荷站了一会,又来了几个人,吉他箱子里不一会就叠了一小堆钱币,有多有少,最显眼的还是那张红色的百元大钞。
没想到那么晚了,还有人摆摊唱歌赚钱,在这座城市,出手相助是很多人都愿意的事情,渐渐她也被感染了。
白晓荷眼看自己目的也达到了,时候不早了,便转身离开。
今天为了提神加班,还喝了一杯速溶咖啡奶茶,下班那会很兴奋,于是趁着月色出来散散步,再回去。这会好像又有了困意。可能是咖啡奶茶消化得差不多,也可能夜深露重,天一冷就想钻被窝。
身后姑娘清亮的嗓音和茶炊沉思般的细微的歌声交织在一起,像一条美丽的丝带在耳边萦绕回旋。
听了一遍就能记住她的声音,不禁跟着轻轻哼唱。
清晨步行到公司,大门还没开。
一群早早就在大门外面等候的同事带早餐的吃早餐,有的则躲在车里取暖,还有的聊着天。
白晓荷站在边上,伸手把耳机线取下来,等不了多久就要开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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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这里。”兰兰朝白晓荷挥手。他们昨夜做标书也熬夜到很晚,白晓荷下班的时候,憨厚兰兰还跟她部门的同事在继续埋头苦干。
白晓荷朝着兰兰点点头,跻身穿过三三两两成群的同事,走到她身边。
大家都穿着工作装,但是有几个部门不用穿正装,比如财务部、仓库、策划部和厨房。白晓荷正好是策划部的,不用外出接触客户,所以基本上,她是不穿正装的,当然这不代表她没有,她衣柜里是备了一套,员工会或者偶尔外出见客户的时候就需要身着职业装,展现他们公司正规形象以及对客户的高度重视。
白晓荷是不认同的,她不喜欢穿正装,如果要每天都穿,那她宁愿换一份工作。一周就7天,不加班还有5天,放弃衣柜里红橙黄绿青蓝紫的衣服,天天就一身黑,请饶恕她正青春,只喜欢彩虹的颜色,见不得死气沉沉的黑。
“还是穿自己的衣服好。”兰兰看着白晓荷,圆圆的脸写满羡慕。
白晓荷穿着米白色高领针织衫浅蓝色牛仔裤搭配红色棉衣外套,脚上是一双卡其色的马丁靴,加了增高垫,这样增加了脚底板的舒适度,而且又有长腿既视感。
一大早随手将长发随手一梳,在脑袋上扎了一个丸子。慵懒舒适,更重要的是整体效果还不错。
白晓荷凑到兰兰耳边,低声细语:“要不你申请来我们部门吧或者我们俩一起辞职吧,以后天天想穿什么衣服就穿什么衣服?”
兰兰看着白晓荷,表示挺想的,可惜她不会写文案;至于辞职嘛,再等等。具体等什么呢,还不是因为白晓荷说的,她们俩翅膀还太嫩,飞不高。
其实穿正装也不错,中性而帅气,给人稳重庄严的感觉。偶尔穿几次,帅帅别人,帅帅自己就当新鲜了,天天穿,自己买的衣服都没机会穿,何止烦,简直太烦了。
“没关系,你喊我师傅,我每天下班了抽时间教你,怎么样?连学费都免了,白捡一门手艺?”白晓荷朝兰兰送了个秋波。
兰兰故作娇羞甩脸,又回过头来翻了个白眼。
她鄙视白晓荷:“你当初进的不是行政部?还不是被老蔡逼的,才学会写策划书!”
白晓荷乐得“嘿嘿”直笑,伸手勾着兰兰的下巴,笑得像个逼良为娼的地痞。
“那我也可以逼你呀,激发潜能。”
“白小荷!”
一声刺耳的声音从人群中像一支脱弦而出的箭,朝白晓荷直射而来。白晓荷瘦小身躯震了震,无奈地看着兰兰,低声控诉:“看看,你的无脑舔狗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