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想到阿暮会问出这样的问题,被他这般直勾勾的看着,琳琅感觉脸烧得厉害。
他不知道,无意中的撩,有多撩人心。
和阿暮成亲这么久,每晚睡在一张床上,盖一床被,真的是盖被纯聊天。
最让琳琅无语的是,每天起床她都抱着阿暮,把他当人形抱枕。
好在阿暮不会多想,会细心照顾她,好担心自己没多少肉,硌着她不舒服。
琳琅红着脸对上阿暮的视线,“你你怎么突然有这个想法?”
太突然了。
同意还是同意呢?
阿暮赶紧说道,“不是突然想亲你,去考场的早上就想了。”
眼神很真执,盯着琳琅红润润的嘴唇咽了咽口水。
原来蓄谋已久。
琳琅喜欢阿暮吗?当然是喜欢的,她不强迫阿暮喜欢上她,希望顺其自然。
经历了两世,爱情并不是必需品。
可是阿暮想亲她,应该是喜欢她的,琳琅心里甜蜜,微微点点头。
突然,唇上一热,阿暮贴了上来。
嘴唇贴上的那一刻,两人的心尖好像被什么烫了一下。
两人都是第一次,嘴对嘴后就不知道做什么了。
阿暮努力回想那本书里的内容,没写怎么亲吻啊。
然后,他离开了一下再次亲上去,来来回回好几次,再来一次的时候把琳琅逗笑了,“嘴都碰麻了,要不下次再来吧。”
阿暮脸红了,知道自己没表现好,“娘子,再一次。”
无法,琳琅只能嘟起小嘴儿,配合他。
然后阿暮亲了上来,还吸了一下,分开时发出啵的一声。
这下阿暮满足了,亲亲就是要有声音的嘛。
亲完了,还用手指温柔的摩挲琳琅的嘴唇,“娘子,你的嘴唇好软啊,真好亲。”
面对这个纯情大男孩,琳琅觉得自己捡到了宝,伸手抱住他,“你也是。”
两人搂在一起许久,阿暮又贴着琳琅的小腹,和儿子说了很多想念的话,直到容益送来热水才分开。
洗完澡,琳琅拿帕子给他擦头发,下面有炭火烤着。
“阿暮现在的头发真好,又黑又顺,真是如泼墨般的锦缎。”
“那是娘子养的好。”
阿暮想起以前,满头脓疮,还有到处爬的虱子,只有琳琅不嫌弃,给他洗头,给他治疗。
他握住琳琅的手,“娘子,你以后安心在家养胎,挣钱的事情交给我。我的话本子很受欢迎,一个月多写一本,好有书画卖得也不错,你放心,我能挣钱。”
“咱们家的生活,大哥进武馆的银子,我肯定能挣够,还有余钱。”
“我知道你热爱医术,我义无反顾的支持你。可是现在情况特殊,你要好好养胎。等孩子顺利生下来,出了月子,我带孩子,你出去行医。”
琳琅笑了,“你不读书继续科举了?我还想当官夫人呢。”
“当然考,不耽误带孩子。”阿暮想一直陪着琳琅和孩子,“一定让你当上官夫人。”
琳琅还怎么拒绝呢,“除了急诊,我尽量不接其他病人。当个米虫,让夫君养着。”
阿暮知道劝不住,有病人上门求医,她会义无反顾出诊,在琳琅眼中治病救人是天职,病人大于天。
他能怎么办,只能贴身保护啊。
两人有了初吻后,互相亲昵的越发自然,看得宋氏乐呵呵的,“小别胜新婚。”
私下里不忘嘱咐琳琅不能太闹腾,护着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