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我上了楼,进入屋子,放下手袋,我才真正的生气,把鞋子摔到老远,坐下来,用手掩住脸。
乃明要离开我了。四年来我一直以为我们会结婚的:等两个人的收入都好一点的时候,等时机成熟,等我们性格稳定,等……再也没想到会变成今天这样。
他走后回来的机会有多少我不管,他一走的意思是我得另外找一个人来代替他,一切要从头开始,我白白在他身上浪费了四年的感情。
也许话不能这么说,他曾经带来不少快乐的时光。爱情……爱情是一刹那的欢偷,得到过,就不应再有抱怨,有些人一辈子也没享受过男欢女爱,因此标榜友情,朋友与朋友间算什么,完全是另外一件事哪。
失去乃明……我不认为可以再找回一个乃明,女人老得快,这几年一过,再多的金钱,再成功的事业,都变成一大堆累赘,我实在不愿意乃明离开我。
我一夜没有睡好,倒点酒喝了还辗转反侧。
第二天电话在耳边一直响,我自梦中取过话筒,那一头是乃明。
我忽然想到他这一走再也不会打电话来,心头一酸,两行眼泪不由自主淌下来。
“喂,茱莉猪!”他在那边说。
因为我比他贪睡,所以他一直叫我茱莉“猪”,大清早听到这个称呼,我的眼泪更加急流。
以后我要买一个闹钟,以后他不再会打电话来叫我起床,以后我得自己买一辆小车子开着去上班。
“茱莉——?”
“是,我半小时后马上好。”我说:“楼下见。”
等乃明来接我的时候,我的气已消一半。
“你几时走?”我问。
“九月。”他说。
我点点头。“我们还有三个月。”我说:“乃明,这三个月里,我们不要吵架,我们不要见其它的人,好不好?”
“茱莉,你怎么了?”他拍拍我的脸颊,“我们之中不是有人患了绝症吧?只剩三个月,什么意思?”
“真的,”我微笑,“以前我不懂事,闹意气,现在我都要补偿你,我想给你留一个好印象。”
“茱莉,你说这种话,真叫我难过。”
“幸亏是夏天,我们下班可以去游泳,我发誓会学好滑水,我不会令你失望。”“一定。”他说:“你一定学得好。”忽然之间,他的眼圈也红起来。
我们两个人居然相敬如宾起来。以前连吃中饭的地点都可以争论半日,现在我觉得时日不多,不如相让于他,于是尽量顺从。
而且我表现得很愉快。既然这一仗输了,索性输得漂亮点。要哭,回家伏在枕头上哭,不要在他面前淌眼抹泪的作怨妇状。天下没有二十三岁的怨妇,三十三岁也不必做怨妇,在二十世纪,这个名词应该早被废除。
我们更加接近,更加亲热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竟有这么好的忍耐力。我爱他。我爱他超过爱我自己,所以我不再计较“得”与“失”。我原谅他。
因做得这么自然,连自己都苦笑。
我们合资买过只快艇,叫“明莉”,他叫乃明我叫茱莉,两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他滑水时我开船,他开船让我滑水,虽然简陋,但其乐融融。
现在这只快艇需要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