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丫的,过错责任是这样用的吗?
从辩论阶段一开始,他就发觉这个李林后面的表现纯粹是在无理取闹!
是的!
李林从安月明申请的证人出庭以后,他就做好了败诉的打算。
这场官司,其实从证人出庭之时,他们前期建立的证据优势,几乎是摧枯拉朽的被摧毁。
现在他站在原告席上,纯纯是为了表演给苏氏三兄弟看的。
庭前他也感觉这个案件很简单,一是被告连户口簿都没有登记,二是古早时期,很多小孩是连出生证明都没有的。
哪像这个案件那么奇葩,接生婆和亲生母亲都找来就算了!
居然还有他娘的接生记录!
跟写日记一样!
正经人谁干这种事啊!
安月明才不管李林现在是出于什么心理。
目前庭审还没结束。
话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要怼自然也是要怼李林!
他看着原告席上的李林出声道:“现在在法庭上,我就想请问原告代理人,所谓过错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我方当事人直至去年才刚满十八岁,也就是说,她去年才刚刚成为一名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过错责任?是不是要求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收养法》刚刚施行那一年,我方当事人才刚满一周岁吧?她这时也只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难道您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民法的基础理论知识,还需要我这个大学生给您科普吗?”
难道还需要我这个大学生给您科普吗?
这句话一出,李林脸上顿时有点难看。
今天到场的可不只是他自己,还有他的实习律师王洋洋,身为师傅的他在法庭上被对方这样子怼,颜面何在?
况且,现在原告席上坐着的还有苏氏三兄弟。
这是踏踏实实给他三万块律师费的金主!
执业这么多年,他从来没碰上如此尴尬的事情。
安月明其实就差指着李林的鼻子破口大骂了!
表演型律师是吧?
安月明生平最讨厌这类律师。
没水平就没水平,偏要在法庭上表现出一副为当事人据理力争的样子。
你要是说得有点道理也好,没关系,大家都是同行,也能理解你的难处。
但是,你要是单纯无理取闹,恶心整个法庭上的所有人,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审判席上的三位审判员也都有点无语。
他们从刚才也看出来李林有点在法庭上表演的味道了。
但是他们又不能明说。
都是老律师嘛。
在法庭上也见过那么多次了,给一点面子也是人之常情。
不过,见安月明如此阴阳怪气,他们心里也是暗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