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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内尔森是我的偶像。在充满了责任和约束的家里,内尔森知道如何享乐,仿佛那些约束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障碍,可以轻松地躲避过去。在大多数情况下,他都奇迹般地逃脱了严厉责罚,而对他的惩罚甚至好像从来都不起作用,因为母亲喜欢他的活泼和独立,而且也许母亲用悄悄的、微妙的方法在鼓励他那无忧无虑的淘气行为。当他偶尔注意到我,并要我参加他的某个&ldo;探险&rdo;之举的时候,我的生活立刻变得更加宽阔、更加美好,也更加激动人心。

劳伦斯‐他的名字拼写之所以不同寻常,是因为它取自我们的祖母劳拉‐是个哲学家,很有创新性。他跟约翰一样沉默寡言,有点不合群,但他不那么羞怯,更有冒险精神。在普林斯顿上学,与一群快节奏的人同住一个宿舍的时候,他对我说,他相信任何事情只能试一次。他思路敏捷、聪明伶俐,但不是一个特别优秀的学生。他那天生的魅力和与众不同的态度对女生来说很有吸引力,而他总是对那些女生作出热烈的回应。然而,年轻的时候,他在不断地寻求正确的人生道路。后来,他成了一个取得巨大成功的风险投资家和环保主义者。他对超凡脱俗的想法有着无穷无尽的兴趣。

内尔森和劳伦斯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团队,在他们的成年生活中,他们一直保持密切的联系。比较凌厉、比较外向的内尔森自然成了他们探索中的领袖,但比较安静、比较投入的劳伦斯则能够不懈地追寻他们的目标。他们最喜爱的是格雷(zanegrey)的小说,并在他们的现实表现中模仿小说中的人物。结果,内尔森开始称呼劳伦斯为&ldo;比尔&rdo;,因为那样听起来更牛仔。直到他去世之前,他一直沿用这个称呼。

还是个年轻小伙子的时候,劳伦斯就表现出了他在金融方面的精明。他和内尔森从洛克菲勒研究院买了几对兔子,放到波坎蒂克养着,然后把生下来的小兔子卖掉,赚取可观的利润。几年以后,他们两人‐约翰也帮了些忙‐在缅因州母亲的花园附近的树林里盖了一个木屋,作为他们的秘密藏身处。他们自己伐树,再用一匹小马把木料拉到现场,然后盖起了房子。他们的房子盖得相当像样,虽然我是在长大成人之后才看到那间屋子,因为他们绝对禁止我和温接近那个地方。他们的警告完全吓住了我,因此我从来没有试图寻找那个木屋,直到数年以后。

温斯罗普在家里处于一个尤其困难的境地。内尔森和劳伦斯像是一个他没有被邀请加入的俱乐部,而比他小3岁的我是一个他不想加入的俱乐部。他受到他们无情的奚落,然后把从他们那里受到的气一股脑地全部发泄在我身上。温的童年不是特别幸福。他跟我一样,有点太胖、太笨拙,内尔森和劳伦斯没少嘲弄他,给他起了个外号,叫&ldo;小胖子&rdo;。有一次,内尔森哄骗温跟他玩跷跷板,然后当他跷在半空的时候,突然跳下来,把可怜的温狠狠地墩到地上。温操起一把铲子追赶内尔森,一心要把他‐我敢肯定‐扎个透心凉,要不是父亲阻止的话。

长大以后,在温当了两届阿肯色州州长、身患慢性酒精中毒症的时候,内尔森做出了一些援助的姿态,但是温还是觉得他们半心半意、来得太晚。温十分怨恨内尔森,觉得自己从他那里总是受到屈辱。

作为家里最小的一个,我得到了母亲的特别照顾,但温并没有获得多少补偿。温天生具有特殊的领导才能,这一点,在他战争中出色的服役阶段,以及后来在阿肯色州从政时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是,他从来不喜欢他在社交圈和学术界的伙伴们。他把自己的大量时间花在他的酒肉朋友们身上,而那些朋友看重他的原因是因为他的金钱和地位。他痛恨学校,因此,当他在耶鲁上大专被开除的时候,他实际上感到有点如释重负。温性情焦躁,反对传统,精力充沛。我认为他在拼命争取获得父亲的首肯,可是他在学业上的失败,以及他与那些我父母不认可的朋友在一起时的无节制行为,解释了父亲为什么很少赋予他所渴望的接受和准许。

20六种不同个性(3)

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就意识到自己属于一个与众不同,甚至不同凡响的家庭,但是,其效果反应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不一样。对有些人来说,这是一种负担,而对有些人来说,这是一种机遇。母亲和父亲都深深地关怀我们每一个人,希望我们得到最好的生活,并且通过他们各自的方式试图告诉我们他们觉得什么样的生活最美满。母亲是个卓越的女性,她那优雅的格调和潇洒的行为对每个人‐尤其是她的孩子们‐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父亲更加严厉一些,当然也更叫人敬畏。然而,我对我自己以及我们家的传统的理解,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他的努力‐他努力向我展示与洛克菲勒这个名字相连的特殊艰辛,以及我不可避免要继承的世界的现实情形。他的成就对我是种激励。

21大学的选择

在大学的选择方面,母亲对我的影响很大。父亲有意避免向任何一个儿子说明自己的倾向性,因为他相信这应当是我们自己独立的选择,拒绝以任何形式来影响我们的决定。结果,多少有些令他失望的是,我们没有一个人进了他的母校‐布朗大学。在另一方面,母亲则希望我们当中有一个人能念哈佛。她最喜欢的兄弟‐温思罗普•奥尔德里奇‐就毕业于哈佛,希望我们有人会沿着他的足迹走。我的哥哥们都上了其他学校,因此我是她的最后希望。虽然她并没有向我施加过多的压力,但她那静静的说服力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虽然我是17岁上的大学,那并不是因为我在学业上有多么聪明。我5岁那年进林肯学校上一年级‐比大多数人早了一年‐是因为我的所有哥哥们都上了学,而我不喜欢独自一人在家。由于林肯学校特别重视个人的发展,这样我才得以跟上班级,并在16岁毕了业。林肯学校没有教给我的是规规矩矩的工作习惯,并且在教我阅读、拼写和语法方面很不成功,当然我在诵读方面的自身缺陷也是一部分原因。这一点造成了我在哈佛的第一年颇为不易,不过,通过勤奋刻苦,我还是获得了平均b的成绩。在学习方面,这一年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

22羞于交际

我感觉自己不适应的是社交。我不仅比我的大多数同班同学小1岁,而且我是在备受保护的环境里长大的,与同龄人在一起时不那么世故、那么轻松自如。我的哥哥们基本上不理睬我,因此我的大多数社会交往对象是成年人。事实上,我在跟公众人物或著名艺术家交谈的时候,比跟我的同龄人在一起感觉更加舒服。

与我同年进哈佛的有1100个学生,其中只有两人是我以前在林肯学校的同学,而且哪一个都不是我的好朋友。我住在塞耶大楼‐那是哈佛校园里最老的新生宿舍楼‐4层的一个单间里,在威德纳纪念图书馆所在的普林普顿大街对面的大学生俱乐部就餐。我在校园里闲逛、在上课以及在俱乐部吃饭的时候,遇到了许多高档预科学校的男生,比如格鲁顿、圣马克和圣保罗。他们好像都跟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模样英俊、体魄魁梧、充满自信,并且很时髦地穿着哈里斯牌花呢茄克和灰色的法兰绒裤子。我只能在远处羡慕着他们。他们是大学时尚和成熟的象征,但我跟他们没有什么可说的,而他们也没表现出有兴趣跟我交谈。结果,跟我关系最密切的是住在塞耶大楼的其他学生,包括我们班惟一的非洲裔美国人沃尔特•泰勒。沃尔特好像也不很适应,有点茫然不知所措,因此我们有很多共同点。不幸的是,由于我一直没有弄明白的原因,沃尔特在度过了第一年之后,再也没有回到哈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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