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何至殷在约会许哲斯。
许小姐出身有点特别,父亲是一间报馆老板,著名文化人,身家也丰厚,许小姐天资聪颖,学业成绩非常优秀,十七岁时父亲送了一件t恤给她,前面写着“我拒绝了史丹福”,后面印着“我拒绝了耶鲁”,原来,她去了剑桥读英国文学。
许哲斯身形高佻,皮肤白皙,气质清逸,但并非那种洋娃娃类型。
他们去过一次大溪地,玩得相当尽兴。
女方家长希望会有进一步发展,但是没有。
至殷觉得他欠缺一种疯狂的感觉,女性,是用来崇拜的,最好爱得愿意亲吻她走过的足印。
在何家,对外对内大大小小的事都有专人负责,媳妇唯一的责任就是要美得叫人炫目。
许哲斯似乎还没有这样的条件。
那一日,在游艇上,哲斯对他说:“至殷,我有话说。”
至殷立刻领她进舱房。
看她的表情,也知道是摊牌的时候已经到了。
哲斯明明想说些什么,可是她凝视他,隔了很久,忽然豁达地笑了,伸手过去,爱惜地抚摸一下至殷的脸,一句话也不说,回到甲板上。
一星期之后,至殷在英文报上读到许哲斯订婚启事。
她选择了一位同学。
至殷同祖母说:“哲斯是个美人。”
祖母同意,“这样大方可爱,当然是个美人。”
至股有点不舍得,“我才是她的首选。”
祖母挪揄他:“又后悔了?”
至殷说:“祖母,我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
“谁?”
“她是一个女演员。”
“唷,当心过不了你妈那一关。”
“她正好姓关,叫关若碧。”
“是广东人吧,他们特别喜欢这个碧字。”
“不,她是中葡混血儿,可是长得完全似华人,相貌非常清丽。”
“带来我看看。”
关若碧穿套辱白色洋装,走进来,连见识多广的老太太都喝一声采,这个年轻女子混身发散一种艳光,黑瞳瞳的大眼睛充满了灵魂。
老太太似欣赏一件艺术品似说:“好,好。”
这样标致的女孩子,十万人中也没有一个。
她偷偷问孙子:“足趾漂亮吗?”
至殷有点不好意思,“还没邀请她去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