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大怒,下令把眉县县令、县丞都撤职逮捕,依法惩处。
事后,商鞅问尸佼:&ldo;我们不是发布过统一度量衡的命令吗?
为什么各县的斛大小仍不一样呢?请你把命令底稿找出来,我
们研究一下。&rdo;
尸佼从柜子里找出底稿,打开念道:
&ldo;度制:十分为寸,十尺为丈,十丈为引;
&ldo;量制: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
&ldo;衡制: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
石。&rdo;
商鞅点头道&ldo;:对,当时因为各地贵族各用各的度量衡,制度
十分混乱。这道命令规定统一的单位名称和进位法,废除贵族
原用的混乱制度,并且还规定各地的度量衡器具要以咸阳官府
所用的器具为标准,我以为事情就办完了。那时因为太忙,对于
各县制造和使用的度量衡器具没有进行认真的校验,这是一个
很大的漏洞。眉县县令就钻了这个空子!&rdo;
&ldo;正是这样!&rdo;尸佼说:&ldo;别的县也许还有类似的情况,我们应
该赶快把这个漏洞补好。我想,应该做一套标准的度量衡器具
发到各县去。&rdo;
他们立即找了有关的官员来谈话。这官员是管理山林河湖
的,商鞅问他:&ldo;你们采办木料,冶炼铜铁,全国都跑遍了。你知
道,大王下令统一度量衡,现在已经六年了。那么,现在全国的
尺是不是一样长?斛是不是一样大?各地的秤称出来的斤两是
不是一样重?&rdo;
官员着慌了,红着脸,结结巴巴答道:&ldo;这??这可说不准,
没有??没有调查过。&rdo;
商鞅严肃地说:&ldo;没有一套标准的度量衡器具发到各地去,
坚持改革不动摇61
是做不到真正统一度量衡的。限你半个月内,制成斛、秤、尺各
三十几件,除留在咸阳的以外,每县发一套。斛用国家粮仓的斛
做标准,秤、尺就用你们现在使用的秤、尺做标准,务必做得精
确,毫不含糊。&rdo;
半个月后,这些斛、秤、尺都已经好,校验合格后,分发到各
县去了。商鞅还请秦孝公再发一道命令,规定全国的度量衡器
具不论官府的、商用的或家用的,都要用这一套标准器具校验,
不合标准的器具一律销毁。以后新制的度量衡器具,必须校验
合格以后才能使用。如果发现不合标准的器具,制造、保存和使
用的人都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