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因为麓安的特点而血成一脉的感动。
最美的艺枝,成熟的孩子,自我保护欲望很强的女孩,一起捂着肚子笑了半天。
琴南铃岚道:“要不要叫叔叔下来看啊?”
琴南千雪也有点想,但是不好意思提,打搅“主人家”可是很没礼貌的。
麓莉莉抿抿嘴,深思一会道:“哥哥毕竟。。。。。。还是喜欢宅吧?”
不愧是妹妹,此时在房间里穿着粉红色大裤衩,把电脑放大毛腿上码字的麓安,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而琴南千雪和铃岚并没有麓莉莉那么了解他。
其实,麓安在大家面前,总是有点“拘谨”。
这不是自卑,也不是萎了之后才有的诟病,而是与生俱来就有的“不擅长社交”。
而且是标准的,在街上看到熟人,第一反应不是打招呼,而是避开。
发展到今天,他经由书籍,非常清楚该“如何社交”,但变得“懒得社交”。
爱一个人的优点,会慢慢因为生活淡化。
但如果是爱一个人的缺点,则会伴随一生一世。
那个因为宅而被莫名包容的麓安,正在红着眼睛开启疯魔模式码字。
手啪啦啪啦在键盘上敲击,打的极为迅猛,而且一个错别字都没有。
猫酱在边上打着瞌睡,从键盘上走过,麓安都没有反应。
时间悄然,这部麓安提升写作技巧后的大成之作,已经接近完成。
手机开始震动,不是微信和短信,而是。。。。。。电话。
麓安不记得自己曾经接过“电话”。
他的视角稍微从屏幕转移过去,看到上面的数字,是乐篱的号码。
他立即回头继续码字,歪着头,接电话?不存在的。
可以微信打字为什么要尬聊,没话讲中间停顿岂不是很尴尬。
他又写了一会,但突然发现。。。。。。心思无法集中了,满脑子都是乐篱的模样。
靠,不就是唱个歌吗?我都准备好了,不来社团。。。。。。非得打电话。
哪去了?
嗡。。。。。。嗡。。。
手机抖动着桌面,麓安刚一想捏过去,猫酱的鬼畜肉爪子接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