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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宝石(第1页)

一场赏雪宴,平平稳稳顺顺利利地过去,娃娃还颇为失望:“……明明看小说的时候,总会有人来挑衅主角,让主角现场作诗什么的,然后主角就一鸣惊人了。”

杨蕴秋无语——刚才已经够一鸣惊人的!

再说,要真有人来挑衅,非让他赋诗一首,他就是作出来,恐怕也只能得一个中平的评价,那是自曝其短。

至于抄袭,他能抄一首两首,可一直抄下去,迟早有露馅的一天,若是到了关键时刻,也不是不能拿这一手来撑场面,可现在这种情况,显然不算什么关键时刻。

酒过三巡,无数文人雅士的诗情也散发过了,赏雪宴临近尾声,最让人关注的胭脂姑娘,终于派了个侍女出来,要选出今天的幸运儿,到紫云斋聆听胭脂的妙音。

按照惯例,每逢这类聚会,紫云斋若是到场,胭脂姑娘便从那些送礼的客人中,选出送了最得自己欢心的礼物的人,弹琴烹茶以待客。

“这次怕又是孙兆阳孙公子。”

几个熟客瞧好些男人都很期待的模样,摇头失笑:“只要是有孙兆阳在,紫云斋的大门就很少为别人开,好像上一次靖王爷来了,胭脂姑娘都没给面子。”

“不能这么说,我记得上个月锦绣阁的苏公子送了一匹雪缎,就让胭脂相中,到紫云斋待了两个多时辰。”

“就是,虽然紫云斋的大门难入,咱们也不是没希望。”

像这种名妓,好多人就是喜欢她这种高傲的调调,鲜花未曾攀折下来之前,才水灵可爱,一旦得到了,过一阵子也便自然而然觉得无趣。

胭脂显然很清楚这一点,还做得不错,她早就给自己赎了身,现在只呆在紫云斋,哪个青楼妓馆开比较盛大的宴席,有贵客到访,她就去转一转,心情好的时候,也会随意在泉州的青楼现身,那些青楼的老板,老鸨们,自然都供着她这么个招财树,到弄得她虽是名妓,身份超然。

杨蕴秋既觉得这个时代的女子实有可怜之处,也觉得胭脂其实十分聪明洒脱看得开,她很清楚自己的出身便是如此,就算被什么人收入后院当妾,也是能随意买卖舍弃的妾,等新鲜劲过了,日子还不知道怎么熬下去,可要是嫁给普通人当正妻,先不说她看不看得上眼,过不过得了那种为柴米油盐发愁的日子,就是她的丈夫,恐怕也是贪恋她的美色和金钱,终究会看不起她,有朝一日,不知会发生什么不忍言之事。

胭脂如果知道杨蕴秋的想法,必然会引为知己,她在青楼待得久了,这等事情天天都在发生,那些女人打落牙齿和血吞,她看了着实不忍心,便决定在还有花容月貌的时候,多赚银钱,等到年老色衰,无论是顶下个青楼,自己做老板,还是找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度过余年,也许都不比像大多数女伎那般,希望寻一位良人过日子,结果更坏。

胭脂对自己的丫鬟都好,漂亮清秀的小丫鬟往台上一站,容色和气度都不比下面的女伎要差,男人们一看,更是心中期待。

那小丫鬟也不吊人胃口,拿出花笺,笑道:“我家小姐说了,孙家二公子孙兆明,送宝石项链一条,她甚是钟爱,今日便于紫云斋烹茶待客,还请贵客莫要推辞。”

众人一怔,欲要惊讶,然后就发现自己好像也不是太吃惊。

连孙兆阳也是面不改色,一派悠然,还朗声道:“哎呀,胭脂可要悠着点儿,我弟弟年纪还小,莫让他回家晚了,再让我爹生气。”

一句话,众人哄堂大笑,本来想看孙兆阳热闹的,也闭了嘴,只觉得人家兄弟感情好,关系亲近,当哥哥的并不打压庶弟。

还有人觉得孙兆阳气度非凡,怪不得有那份名声,不少知道些孙,于两家现在动作的人,都有点儿警惕——孙兆阳这人不简单,恐怕还真有希望得了乐平公主的欢心。

那位乐平公主是皇帝唯一的女儿,自幼娇宠,性子虽然不差,可有个毛病,却是人尽皆知,她喜欢美少年,身边跟着一串儿年轻漂亮的公子哥儿,出门在外,若是看到漂亮的就想抢回去,颇有强抢良家妇男的样子。

皇帝从来不管她,还觉得自己的女儿有乃父风范。

而孙兆阳,显然是符合女人审美要求的。

移月楼的气氛顿时和乐融融起来,还有几个商人家的子弟笑道:“原来胭脂小姐喜欢宝石项链,咱们要多少有多少,只要胭脂小姐高兴,十条八条我们也送得起。”

那小丫鬟也不恼怒,脆生生地道:“我家小姐还说了,她得了好宝贝,若是不让诸君共赏,她也不开心,特意让我带了孙公子的礼物,让大家都开开眼。”

她如此一说,在场的人还真有些感兴趣。

胡先生低声笑道:“明哥儿,你送的是什么?我看了一眼,好像就是个挂坠儿,怎么成了宝石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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