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霍罗乙默默捂住内心的千疮百孔,低着头离开,打算随便找个地方弥补自己的心灵创伤。
但是霍罗乙才却一直跟在他屁股后面,不停絮絮叨叨,大声喊道:“哥,你不要吓我!就算你真的被打傻了,也不用难过,没关系,我说过,哥,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抛弃你的。所以,哥,你回答一下我,让我安心,让我知道你身体还很健康,你这样强忍着,我心里很难受。”
霍罗乙终于发现何其都是人艰不拆,忍住内心波涛汹涌的愤怒,还只能淡淡问道:“你觉得我要是真的打傻了,会跟你说我是傻子吗?而且,你又见过哪个傻子能听得懂正常人的话?只有傻子才懂傻子,你说是不是?”你以为他是精神病患者啊,就算得了病也说自己没病吗?
霍罗才顿时愣住,他哥没傻,那干嘛不还手啊?而且哥哥自从复活之后,就变得好奇怪,之前一直对他嘘寒问暖,生怕他受了一点委屈,怎么现在却变得冷漠无情,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得,难道说哥哥不是被打傻了,而是被打成精神病了?
那怎么办?霍罗才内心一股大姨妈的镇痛难忍!
霍罗乙看着他一脸担忧又带着【我才不相信你】的眼神哀怨看着他,他内心早已血溅三尺,只好默默转身继续走。但是,后面想到公主并没有打算要杀他的意思,那意味着他必须得留在这个世界,不行,他不能再重蹈覆辙,上辈子倒霉成极品他都无话可说,这辈子还是这么倒霉,他倒不如干脆变成丧尸报复社会算了。
霍罗才看见自己家大哥突然停下脚步,一时没注意撞上他的后背,疼得两个人果断分开一小段距离,随后霍罗乙捂住自己的脑袋疑惑道:“大哥,你又发作了?要看医生吗?”
看你个毛!霍罗乙没有理会他,随后严肃问他:“你有几分越狱成功?”
霍罗才突然惊讶万分看着霍罗乙,像听到什么震惊新闻一样,狂喜抱着霍罗乙大声哭道:“哥,原来你是装的啊,你没变成傻子啊?这几天我真是又担心又着急,没有想到你又恢复了,看来还得真感谢克里斯顿那帮蠢货!”
霍罗乙现在才明白跟霍罗才的交谈到底是有多么肤浅,不是傻子就是神经病,敢情就没点其他台词吗?一直重复这几句话他不腻吗?要是再继续说下去,这不是让读者一个砖头砸死人的冲动吗?
“住嘴!那些煽情的废话我不想听,到底有几分把握。”霍罗乙催促他,心里也是七上八下,要是越狱不成功,他岂不是会一辈子呆在这个鬼地方,不行,他做不到。他无法死去当高富帅,那么就活着创造高富帅之路。
霍罗才仔细张望四周,随后靠近霍罗乙的耳旁,低声说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哥,我带你去一个神秘又安全的地方。而且,最好是晚上,此刻这四周都有监控系统,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被严密监视。”
“对啊!”霍罗乙不由得恶狠狠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瓜子,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在这个奴隶之城怎么可能会没有监视,他就纳闷自己家的狱警敢随便放他出来溜达,敢情这四周都已经做好充分防御,谁要是敢越狱估计是死路一条。
“还有,哥,下午我跟你一起去麦田,那个公主让你去麦田肯定没什么好事。据我调查,慕达希这个女人为人心狠手辣,冷酷无情,手段更是毒辣,我担心她会对你不利,而你又失去记忆,连最基本的防身术都不会,所以我得跟着你,不跟着你,我会心神不宁一整天。因此,哥哥不要拒绝我的好意。”霍罗才坚定又执着的看着霍罗乙,反正对于他而言,不管霍罗乙说什么他都不打算听从命令。
霍罗乙转过身,“随便你。”但是,肚子却在此时咕噜咕噜响起,好饿啊。
“哈哈,哥哥,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可爱了?走,我给你找些吃的。”霍罗才拉着霍罗乙就往奴隶之城的郊外走去,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后偷偷跟着人。
霍罗乙走到半路,突然担心问道:“该不会又是那些什么触须之类的吧?”混蛋,他又不是小!日!本,对着解剖生物体怎么可能会有胃口。
“哥,我跟你一起生活十八年,还不知道你的口味吗?再说了,这些年都是我给你找吃,什么时候亏待过你。再说了,就算你失忆不记得了,总不会连吃的本能都不记得吧?”霍罗才拖着他往森林走去。
奴隶之城的郊外依旧荒无人烟,就连天空不管什么时候看都是暗沉,时不时会突然一个闪雷,偶尔还会飘落一些毛毛细雨。
道路两旁虽然没有令人恶心的尸骸,但是更多是各种坑坑洼洼黑色水潭,有些还不断跳出各种非生物,让人看了只会半夜做噩梦。除此之外,道路正前方是浓密的森林,因为天色漆黑,显得更加诡异。
还没走进森林,霍罗乙就听到各种细细碎碎的声音,偶尔突然一声尖叫,总让霍罗乙吓得半死,两腿打软只能跟在霍罗才的身后继续硬着头皮往前走。
腐烂斑驳的树木,横七竖八,横交纵错,相互攀附,偶尔长得比较粗壮的苍天大树还会落下各种黑色的水滴,一瞬间就把大树附近的野草全部融化枯死。林中飞鸟穿过,一声声凄厉让人难以忍受,如同耳朵旁边响起十万个擂鼓敲打,震耳欲聋又痛苦不堪。
地上各种野草野花,表面看起来非常普通,但是偶尔昆虫飞过,一个个化成凶神恶煞的嘴巴,无情吞噬,甚至还会伸出触须死死困住昆虫,如同天网一样正静静等着猎物落入。
除此之外,霍罗乙看见那些非常可爱又闪闪发亮的昆虫其实才更令人恐怖,他们的光亮就是诱惑人的装扮,只要不小心碰到它就会瞬间毙命,但是大多数都喜欢分开并不常见。
霍罗才发现自己的背部衣服被人紧紧拽着,不由得噗嗤一声笑出来,随后转过身看见霍罗乙尴尬看着他,不禁拍拍他肩膀,安慰道:“哥,你别怕,这里看起来比较恐怖,但是我不会让你有事的。而且,越危险的地方找来的食物越美味。”
“咳咳,我,我不怕。”霍罗乙说完之后,都忍不住伸出脚趾头默默鄙视自己,最后还是很窝囊跟在自己家弟弟身后,心里巴不得快点离开这种鬼地方。
“哥,你要是害怕的话,我就给你讲讲你以前的事情,你要不要听?”霍罗才虽然年龄比霍罗乙小2岁,但是自从经历这么多事情之后,早就成长为一个非常可靠的伙伴,甚至如果他哥哥没有死的话,那么他们兄弟二人就是整个奴隶之城最聪明最厉害的人,尤其是他,不客气说一句,只要他设计好路线,到时候他就有办法带着自己大哥越狱成功,很有可能会成为整个历史上最神秘的一笔。前提是他大哥没有失去记忆,因为不管怎么说他大哥始终比他聪明,只可惜为了他居然被人打傻了。
“嗯。”霍罗乙用鼻子哼了一声,他也想听听这具尸体以前的主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之前听那些人三言两语并不能准确概括他的性格,倒不如听听身旁最亲近的人的评价,这个比较客观。
“那我就说了,以前的哥哥在我看来,就是我的天。从小到大哥哥就是比我厉害,比我聪明,甚至不管是防身术还是各种武术,就算是操控各种机甲也是全宇宙最厉害的。如果说金帝能被哥哥操控,只能说那是小意思。在我眼里,哥哥你是那种不但有操控机甲的本事,还有各种研发机甲的才能,经由你手中创造的超级机甲,世界上不过三台,金帝就是其中之一,其他两台不知道哥哥卖给谁了。而且哥哥也因此赚了好几倍的钱,这还不止,哥哥最厉害的能力就是招揽各种人才,尤其是这个世界上最出色最聪明的人才,不但成功驯服他们为你办事,而且个个都非常死心塌地,只可惜,后来哥哥你被捉入狱,他们也都分散世界各落了。”霍罗才一提起这个就忍不住叹气,如果这些聪明人知道哥哥变成傻子之后,是否还会回来恐怕想都不用想了。
霍罗乙越听越不对劲,这根本就是天朝历来吹嘘领导的丰功历史手法吗?跟他想要知道的信息一点边都不靠近,他只想知道前主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什么生活癖好,家庭背景是什么,缺点是什么,怎么会入狱?不是听别人夸他有多么厉害!而且,他敢用自己脑袋当凳子,这个霍罗才敢情就是哥哥的脑残粉,还是高度中毒的级别。
“讲点别的吧,你哥是怎么入狱的?”霍罗乙觉得再继续让他吹嘘下去,他不确定隔夜饭会吐出来,还是手脚发痒大有暴走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