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流光溢彩的手链出现在程若晴面前,是她心心念又抢购不到的定制款。
银杏叶是用深海贝母制成,四周镶嵌着碎钻。钻石和贝母交相辉映,耀眼又皎洁,搭配颗颗晶莹剔透的顶级珍珠,柔美优雅,在光的折射下,散发着迷人的晕彩。
程若晴的眼底跟着亮晶晶,声线惊喜:“你怎么买到的?实物比照片好看太多啦!”
设计精美,让她十分惊艳。
不愧是抢手货。
“托了朋友,就当你陪我过生日的谢礼。”秦琛轻描淡写将过程掀过去,见她那么喜欢,嘴边噙了点笑意,眉目轻柔,“好看就行。”
秦家当年发生那一起意外时,距离他生日正好差七天,人死去世后,要过头七。
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过生日。
“谢谢。”程若晴道谢得真心实意。
她想陪秦琛过生日,最根本的原因是上一世,那顿欠他的饭,而他还记着她说的话。
喜欢的东西,会以这么快的速度出现在自己的眼前,这种被人惦记的感觉,那么踏实。
秦琛:“上去吧,早点休息。”
程若晴下车往里走,她走得很慢,进单元门时,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发现秦琛还在,他的目光同样在注视着她,似乎没想到她能够回头。
见她看过来,他乌黑清凉的眼底一恍,来不及移开,就一直看着她。
“晚安。”程若晴眸里缀满了星光,那一张唇红齿白的脸上带着极亮又灿烂的笑意,她抬起手,冲他挥了挥,娇俏又热情。
秦琛内心在那个瞬间,泛起一层层波光,不断往外扩张,眉梢跟着露出愉悦和欢喜。
等她走了,他低着头,微不可闻般笑出声。
程若晴最近心情都很不错,周三晚上下班有点早,还约了孟沁逛街。
自从回国后,程若晴整天忙于加班,因职业要求打扮穿着简雅严谨,加上她为了省上班通行时间,租住在公司附近的小公寓,已经半年没有正儿八经买衣服了。
两人高高兴兴去了商场,准备血拼一回。
孟沁长得有些小肉肉,而程若晴身材纤瘦,皮肤白皙,穿上去比模特还有气质,让人惊艳不已。
导购员看着养眼,所有的夸赞都真心实意。
程若晴并不墨迹,只要看中的,就会让导购员包起来,随后放更多心思在给孟沁挑选衣服上。
她搭配了几套,孟沁兴高采烈拿去试衣间换。
孟沁去试衣服的时候,程若晴还在认真帮她挑选,时不时站在试衣镜前,拿着衣服对着自己身上比划。
“欢迎光临达夫妮。”
“你们店的新款回来了吗?”
门口传来一道耳熟的声音,程若晴停住动作,扭头瞄过去。
齐韵先一步看到她,也不知道搭错了那根神经,还挑了挑眉,冲她慢悠悠勾唇笑了。
程若晴:“”
这副志得意满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尖酸刻薄。
站在齐韵身旁的女人自然也认识程若晴,他们两家杂志社是竞争关系,程若晴是《商业界》近段时间表现最突出的优秀记者,而齐韵也是他们杂志社最有影响力的新人。
主要是家境背景硬,空降杂志社后,就连领导都献殷勤,寻常人可不得都赔着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