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林慕年也只好说明来意:
“说来惭愧,近来港城乱得很,前头畅春园里发生暴乱,打死了好几个名角儿。林某胆小惜命,在这乱世里经营一个戏班子实属不易。现在身边实在是缺少能打的保镖打手,这不是过来张老板这儿寻能人来了么”都知道,全港城最能打的打手就藏在张勇这座地下拳场里,林慕年这番说辞可信度倒也高。张勇扫了眼他手上提着的箱子,满脸堆笑:‘林老板这边请,我叫手底下的弟兄们都出来,您相中哪个就挑走。”林慕年觉得再这么和他打太极下去,会耽误了他家大美人的最佳治疗时间。
于是直接开门见山:“不瞒张老板,林某今日是专程来找沈捷的。想必张老板也见识过他的身手,林某不挑则已,要挑就要最好的那个。此前他不识相多番推拒,今儿个我来这儿便是想卖个人情给他,将他收为己用。"说到这里,林慕年顿了顿,继续说:奄奄一息的沈捷,听见那一道清润如泓泉般的声音,眼皮动了动。张勇却面露难色:“林老板,倒不是我不想放人。”他放低声音说:“这是刘爷的意思,我要是答应您放人,林慕年像是知道他会这么说一样,早做了准备。等张勇说完,就将手上提着的箱子交给他:我知道刘爷近来为了总督的寿宴费心,在全港城重金求名画。我手上这幅《汉宫春晓》可是千金不换,不知能否让他高抬贵手呢“张勇就算是个目不识丁的莽夫,也知道这《汉宫春晓》是稀世之宝。想他林慕年也没那个胆量诓他,于是赶紧让手下去向刘昆禀报。刘昆闻讯立马就赶了过来,满脸堆笑:“不知林老板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快,请上座!"林慕年懒得和他扯皮,但还是保持了表面上的礼貌,又是一番寒暄。末了,刘昆怕他会反悔似的,又一次问他:‘林老板当真要用着一幅稀世珍宝,去换这匹夫的一条贱命“林慕年表面笑脸相迎,心里把刘昆的抛尸地点都想好了。
“乱世之中,这样一幅传世名画放在林某手里也不安全,不如借花献佛。”着,为了增加可信度,又补充了一句:“还望刘爷别忘了到时在总督大人面前替林某美言几句。”
名利场上的虚假逢迎也就那么回事,林慕年演得毫不费力。刘昆听着这话心里可高兴了,拿到画后,也很爽快地让人把沈捷给放了。在失去支撑点后,沈捷如一樽雕像一样轰然倒地,震感传到林慕年脚下,心里狠狠地一颤。看着扬长而去的刘昆,林慕年眼底掠过一抹杀意。待场上众人离开之后,林慕年连忙蹲下身子,将地上奄奄一息的男人扶了起来。看着他这一脸惨不忍睹的伤,他心疼的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连忙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瓷瓶,从里面倒出一颗药丸,塞进了他嘴里,让他吞下去。从系统商城里兑换出来的保命良药,原本是他听了系统建议,用来以备不时之需的,却不曾想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沈捷额头破了一道口子,涌出的血液流进了他的眼睛里,使得他连睁眼都很困难。借着头顶上的灯光,勉强看清了救下他的恩人的长相。少年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般,是他从未见过的绝色。像是一个从仙宫里走出的小神仙,干净而纯粹,多看一眼都是亵渎。这样近的距离,能闻到他身上清浅好闻的寒梅香,其中又掺着一丝暖甜的气味,很是好闻。视线触及他雪白色衣面上沾着的血迹,想到是从他身上沾到的脏污后,沈捷闭了闭眼,慌忙从喉间挤出一个晦涩难听的语调:脏他嫌自己脏,恐玷污了贵人。
“不碍事。”林慕年心疼地摸了摸他的脸,动作很轻,怕再次弄疼他。同时拿出一方干净的帕子捂住了他流血的伤口,简单做了下止血处理。他迟早要找刚才那群人算账。他平常都不舍得用力咬的大美人,竟然被他们打成了这个样子,看得他都快心疼死了!他忙将人从地上扶了起来,让他大半个身体的重量全都压在他身上。这么高大一个人,却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重,隔着几层薄薄的衣物摸到他的后背,摸到的都是轮廓明显的硬骨头。这得瘦成啥样了。林慕年扶着他慢慢往外面走,出来酒店门口的时候,已经有车在外等候。随从林七看见自家老板颇为吃力地扶着一个伤号出来,也来不及震惊,连忙上前去搭把手,帮他将人扶进车里。
“少爷,先去医院吗”七透过后视镜,看见自家少爷很紧张那个重伤昏迷的男人,心里不免有些惊讶。他跟在少爷身边这么久,也没见过少爷什么时候还结识了这么一个人啊。而且看着穿着打扮,倒像是底层卖苦力的。想到不久之前,少爷着急忙慌地让上他开车往这儿过来,原以为是出了什么大事,才让向来沉着冷静的少爷着急成那样。想来对于少爷来说,应该是个很重要的人罢。林慕年想到最近港城的乱象,去医院他不太放心。于是吩咐林七:“先开车回沁景园,请约翰医生上门就诊。”约翰是原主认识的一个外国友人,在港城的一家洋人外科医院里担任主刀医师,有着很高的造诣和名气。林七答应了声,就调转车头往沁景园方向开去了。林慕年低眸看着靠在自己身上陷入昏迷的男人,不由皱紧了眉头,眼底满是着急。新位面是由民国架空背景的耽美小说构建而成,林慕年的新身1分是港城首富林家的小少爷,三大知名戏班子之一的沁景园的班主兼当家花旦,原剧情中亦正亦邪的重要配角。原主生母是前朝极负盛名的花旦。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饶是名伶也逃不出下九流的框框架架,太。由于原主是庶出,得不到家族长辈的重视,1旦仗着父亲宠爱,从小就不受管教。小小年纪便子承母业,先是进了戏班子当了几年学徒,因天赋极高、外形条件又好,很快就扬名港城。年少成名惹人妒,因不满原班子的前辈挤兑欺压,他便挑大梁出来另立门户。原主背靠林家,加上名声在外,在不过十九岁的年纪,就成功带着自己创立的沁景园闯出了名头,前途无量。按理来说,原主本有机会成为一代大家。奈何他拿的是配角剧本,注定不会总是那么的一帆风顺。和一般套路类似,原主作为配角,因为爱上了主角攻,结果抢不过主角受,因爱生恨做出了许多不理智的事情。结果不仅成了推进俩主角感情的工具人,还使得自己执念成狂、众叛亲离,做了不少错事。的最后,因为战争爆发,原主终于还是顿悟,于是将保命的船票送给了主角攻受,而自己和整个沁景园一起共存亡。沈捷则和主角攻是好兄弟,结果因为同时看上主角受而逐渐生出嫌隙。再加上自身的倒霉buff,经历了种种不公,最后黑化成了原剧情中为祸一方的反派军阀,坏事做尽。最后被手下人反水,挨了千刀万剐,经受了种种酷刑,连骨灰都被人给扬了。所以林慕年的任务就是拯救沈捷,将他从那滩烂泥潭里拉出来,避免他再次走上极端。原剧情中,沈捷被打得半死,张勇的手下将他随手丢在了一处堆放垃圾的小巷子里,被主角受救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沈捷苏醒后,看见救下他的人,当即就倾心了。真真是没眼光,因为这样就随随便便喜欢上了,最后还为了那么一个不爱他的人遭了那么多的罪。系统不由调侃:林慕年哼了一声:“那是因为大美人长得够好看。”哪有什么一见倾心,不过是见色起意罢了。只是经过后来的相处,才让他从一时冲动到弥足深陷而不自知。正当林慕年陷入自己的思绪时,昏迷之中的男人因痛低吟了一声。他刚凑过去想听清他在说什么,然而他又没声儿了。半个小时后,车在沁景园门口停下。最近因为畅春园发生暴乱死了好几个名角,港城大大小小的戏院都怕生事端,纷纷暂停营业,沁景园也不例外。这会儿已经很晚了,没人唱戏也没观众听戏,园里上下冷清得很。在林七的帮耐下,林慕年将沈捷扶回了自己的房间。将他身上的外衣脱下后,让他在自己的床上躺下。林七瞧着他身上被血污弄脏了的外袍,又瞅了眼床上躺着同样满身脏污的男人。想到老板平日里的洁癖劲儿,林七不由在心里感叹,这人对老板来说得有多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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