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來的時候已經躺在我的大床上,被我踢到床下的鬧鐘顯示下午一點。
對於我是如何從遇襲的暗巷走到五分鐘腳程外的公寓、再搭電梯上到七樓、從十一把鑰匙中拿出對的那把插進鎖孔開門,完全沒有一點印象。
床上並沒有很多血,我也不感覺痛,對暗巷遇襲那件事可說一時沒想起來。
雖然不累也不倦,但我還是想如往常洗個熱水澡,外套一脫,發現脫不下來。莫名其妙走到鏡子前一看,才發現一把狗娘養的刀穿過外套,插進了我的背。
「見鬼了。」
我對著鏡子嗤之以鼻,還有閒情逸致拿手機自拍了一張。
此後的事你便很清楚,我卻很糊塗。
4
我是死了。
即使一個小時前我「還算活著」,現在我的腦袋正中了一槍,肯定也死了。
我究竟被搞了什麼,怎麼死到這程度還活著,而且意識他媽的無比清醒呢!
我看了很多電影,也演了很多你沒看過的爛電影。但我想我們一定同時想到了「惡靈古堡」、「28天毀滅倒數」、「活人生吃」、「芝加哥打鬼」、「活死人之夜」、「活屍禁區」、「生人迴避」、「活屍日記」這些殭屍橫行的片子。加上只發行影碟不上戲院的c級片就更多了。
在那些片子裡,一大堆行動遲緩的殭屍在大街小巷裡走來走去,口中不時發出沒有意義的喃喃聲。遇到人就咬,看見會動的東西就想吃,被打爛腦袋才會「死掉」。
我現在意識清晰,但可不保證幾個小時、甚至幾分鐘後我還會如此。畢竟我的腦袋有一半都摔在地上塗得亂七八糟,要說我還有腦,實在說不過去。
過不久,我可能也會變成其中之一。像蛆蛆一樣意義不明地活著。
想到這裡,那些軍人把我囚禁在這裡似乎合情合理。
按照電影邏輯,我很快就會發狂咬住一個倒楣的路人,將他咬成下一個殭屍。變成殭屍的他也會咬住一個倒楣的便利商店店員,或許還一口氣咬了兩個。大家咬來咬去,不亦樂平。
或許不只是被咬,光是被血噴到的人也會發病。
如果演變成空氣傳染就更糟糕不過。
若是空氣傳染,要下了二十八天,整個曼哈頓都會變成殭屍之城。
「要是有很多人陪著我一起變成殭屍,也不錯。」
人類最大的特色,就是別人幸運就想分一杯羹,自己倒楣就想拖所有人下水。
此時此刻,那些軍醫一定夥同一批科學家,窩在實驗室裡分析我的血液跟唾液,還有那一把插在我背上的刀上到底有什麼細菌。
對,一定是那把刀有問題。
沒可能是我自己無端端變成殭屍,那些專家可得將刀子上的細菌還是病毒好好調查清楚才行。雖然我心知肚明,即使研究結果出來了,真相大白了,我也沒辦法回到一個真正的活人狀態。
……一切都怪把我腦袋轟爛的那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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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除了一亞水、一只寶特瓶外什麼都沒有的玻璃屋,就連最極端的自閉症都會待到發瘋。時間越來越難消磨,我越來越無聊,連自暴自棄都沒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