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妳放心,妳一定會復活的!」
大兒子抱著剛出生的孫子,輕輕摸著張嬸的臉頰。
「媽,沒道理其他人都復活了就妳不行,妳一定要有信心。」
二兒子緊緊握著張嬸的手,激動地流下眼淚。
「醫生?」張嬸眼神迷離地看著醫生。
「我……我無法保證。不過,過去七天以來,在本醫院過世的病人、車禍送命的傷者,在死後甦醒過來的機率是‐‐百分之一百!」醫生微笑,不知道在臭屁什麼。
「我,好想看到我的小外孫喔。」張嬸摸摸女兒鼓起來的肚子。
「媽,妳一定可以親手抱抱他的。」女兒擦掉眼角的淚水,微笑。
三個小時後,張嬸在家人的陪伴下闔上眼睛。
心電圖剩下一條沒有反應的線。
家屬痛哭,祈禱,於是張嬸在眾目睽睽下睜開眼睛。
心電圖還是僅剩那一條死氣沉沉的線。
「我……好像又活過來了?」張嬸呆呆地說,難以置信。
原來,剛剛那一刻短暫的無意識沉睡,就是死亡?
2
台灣政府規定,「實際存在年齡」超過一百歲的人,禁止從事任何勞力工作,以保障活人跟部分永生人的工作權。
這個規定的作用不大,因為鮮少有永生人對勞動性工作還抱有熱情,尤其是實際存在年齡超過一百歲的永生人,根本不可能有人對工作有任何興趣。
辛苦拉拔孩子長大成材的張嬸常常回到醫院,偶爾幫點忙、替偷懶的清潔人員掃掃地,不過是因為日子無聊。
現在的醫院不比當年,屬於活人的那一半空間都很冷清,屬於永生人的那一半診間生意就好得多,很多永生人會來美容他們的臉孔與身體、訂做漂亮與多功能的義肢、從胃部抽取他們因過度懷念而吃喝進肚子裡的食物殘渣與酒水。
至於來看病的活人都在看一些芝麻蒜皮的小症狀,感冒、牙痛、針眼、喉嚨痛、胃痛、視力減退、口臭、腎結石、尿道發炎、疝氣、包皮過長、盲腸炎、經痛、幻聽、關節炎、偷竊癖、說謊、抄襲成癮等等。
面對絕症之類的重病,若治療過程太痛苦,病人肯定毫不猶豫放棄。
這是理所當然的吧。
在台灣有三千萬個死人,兩百五十萬個活人,法令也配合廣大的民意變得很有彈性‐‐任何人在面臨特定、巨大、不可抗力的痛苦的威脅下,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自由永生死」,除非出於個人的宗教因素,接到請託的醫生不得拒絕患者的要求。
不只是絕症,因種種意外被送進醫院急診的傷者,有時也因為不想被截肢而快速簽下「自由永生死」的強制執行申請書,這些人有很大的機會在死後還是可以控制他們原本要犧牲的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