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的手法完全正确,不过手掌还是受了伤。空手入白刃果然只有武侠小说里才能实现,现实真是太勉强了。
血束从我手掌上流下来,在地上拖拉出几条不算刺眼的血迹。
我把刀丢到一旁,从怀里掏出上次sho给的手帕,包住了手。
公鸡脸色发青地望着我,一时无法说出任何话。
公鸡好像觉得这件事错在他,他跪到我跟前,头快磕到地上,跟我发誓:
&ldo;韩哥,以后只要用得着我公鸡的地方,尽管吩咐,就算把命豁出去也行。&rdo;
这是个豪慡而简单的人,我救了他,他愿意跪着发誓效忠我,从此对我惟命是从。
只有一只受了轻伤的手掌换来这样一个手下,其实是很划算的。
我想我原本就打着这样的主意。
沈风善于收买人,其实我也不弱。
只不过不同的是,他擅长使人替他赚钱,而我,则擅长使人替我卖命。
作者有话要说:这rp的更新速度,明明都在编推榜上了
我怎么还这么慢!
还这么慢!
这么慢!
赶脚我是来报复社会的啊(其实这货是放假出去玩了几天-_-|||)
插pter14…
心情说不上很愉快,明明又得了一个不错的手下。
手上还裹着厚厚的纱布,已经不痛,心里却始终搁着一块不舒服的疙瘩。
我试着又联系了次sho,电话没有接通,有点寂寥地站在书桌前。
实在无什么心情练字,我把沾了上等墨水的湖笔放到白瓷杯的杯沿上,看着笔尖的墨水渐渐汇聚,然后滴到下面干净的水里,很快下面白净的清透书体瞬间染成了乌黑。
这些墨水就像我,本身是污浊的,还在努力污染周围的世界。
只是,如果我是墨水,至少也会有个像这样的瓷器来敛住我的乌黑,不让它蔓延开来,又或者,来个人,直接将我这盆污水泼掉吧。
我本身是觉得累的。
无奈这种累已经成了习惯。
从很久很久前就开始的习惯。
喉咙又有些不舒服,喉咙就像有许多蚂蚁在爬,十分难受。只有不断咳嗽才能忽视这种挠痒感。
sho一直没有联系我,我也未觉得什么,毕竟只是上过几次床的关系,感情还没有深厚到一刻不见便心口如烧思念成疾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