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收养法》规定,只能收养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可我已经十五岁了。”
“不过最近《民法典》将被收养人年龄放宽至未成年人了,所以只要你愿意,我们就能成为一家人。”
这么好的事,无异于天上掉馅饼,梅瑰没理由不同意。
而且,她从小也想有个哥哥。
小学时,班里有个女同学来自大山。
普通话不标准,学习成绩不行,穿得也很土,所以整天被男孩子们欺负。
她两个哥哥得知后,竟从老家赶来为她撑腰。
当时,可羡慕死她了。
她不贪心,有一个哥哥足以。
那样她在家族里是不是就不会受排斥,也不会挨打了?
傅星樊对她这么好,如果能当他妹妹,那她上辈子大概是拯救了银河系,这辈子才修来了这样的福气。
好心动,无比心动!
只不过……
真正的收养人是他的父母,双方还没有见过面就草草决定,是不是太过轻率了?
还有,短短几天,他们的关系一变再变,速度快得和坐火箭似的。
从被迫还债的保镖导游一下子升级成了妹妹,她还需要点时间来消化。
“能不能给我一天时间考虑?”和之前那次一样,梅瑰主动说出了这句台词。
“没问题。”
“但这次别半夜偷袭,怪吓人的。”
“哈哈,放心。”傅星樊笑着摆摆手,“现在我们住一起,那样我就不用担心你会跑路了。”
“怎么可能为了这种小事跑路。”
“也是,你欠了周老板那么多钱都没跑。”
“对呀。”
“不对,你为什么不跑?这些债又不是你欠的,没有继承双亲的遗产就不用履行父债子偿的义务,你完全可以向相关机构寻求帮助。”
“找了,警察叔叔和相关机构都介入了,但正义的天使没法二十四小时守护我,放高利贷的都是群什么人,你比我更清楚,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
“哎,如果我能早点遇到你就好了。”傅星樊相当懊恼。
“不晚。”梅瑰很知足,眼神充满感激,“我还年轻,如果花十几二十年能还清,那剩下的时间,我就能堂堂正正地做自己了。”
“好一个堂堂正正!”傅星樊摊开手掌轻轻地盖在梅瑰的脑袋上揉了揉,动作温柔而又宠溺,“多少成年人都拿不出这样的勇气和魄力,你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却能做到,我妹妹真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