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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3页)

&ldo;怎麽不去改回来?加上分你恐怕会是第一。&rdo;

&ldo;改的话你不就……&rdo;刚睡醒果然不能说话,一说全是错。谁都知道陆风心高气傲,理所当然地他就变了脸色。

&ldo;知道你看不起我。期末考我一样能排在你前面,用不著你假惺惺。&rdo;

真是好心还要遭雷劈。

&ldo;我没别的意思。那机子挺好,爱要不要都是你的事,和我有什麽关系。我用不著巴结你,也没瞧不起谁,你少小人之心。&rdo;我懒得多说,抢回卷子用力白他一眼。

屋子里安静了好一会儿才听到他说:&ldo;这样吧,我不欠人情,请你吃顿饭。&rdo;

这人真犯贱,骂完了还要请吃饭。

鸟为食亡,我想了想最近真的会很饿,就点头&ldo;好啊。&rdo;

後来常常想,如果不是这次平淡不过的交手,如果我一直和陆风泾渭分明擦肩而过,以後的人生,我的,他的,也许都会不一样。

想不到陆风说的吃顿饭要跑那麽大费周章。

再重复一次那是96年,肯爷爷麦叔叔远没有现在这麽普及到泛滥。吃个kfc要坐破烂公车颠簸一个多小时到所谓的县城,搞得跟朝圣一样。坦白说一对这种著名美式快餐的认识仅止於听说以及在书上和电视里看到,所以陆风说我土气,因为我居然用那麽崇敬虔诚的表情严格地用薯条蘸著番茄酱,比做化学推断题还要全神贯注。

即使被他无情地指责嘲笑,那还是成为我终生难忘的一次用餐经历,以後我在厦大学生街的kfc里嚼著汉堡鸡块就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

也许的确是第一次会令人记忆深刻的缘故。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麽我在多年之後都一直做不到忘却陆风这个人。

因为他给予我的第一次就像从我这里夺走的一样多。

longwayho(二)

从那以後我和陆风自然而然就熟络起来。两个人在充分认识到对方原来没有自己设想得那麽讨人嫌相反的有时候还相当可爱之後,深厚的感情就迅速建成。我觉得我们俩先是异性相吸(个性-

-)而後慢慢同化,表现在陆风越来越少的缺勤记录和我越来越多的脏话。

朋友这层关系刚稳定没多久,陆风就开始对我评头论足指手画脚。

&ldo;你戴这个眼镜很丑耶,像只蘑菇。&rdo;

妈的,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染坊。

&ldo;关你屁事。&rdo;

&ldo;是很丑的嘛。&rdo;

&ldo;再罗嗦作文自己写。&rdo;那时候我正埋头替旁边这个好逸恶劳的废物写作文,以换取三个第一食堂著名的卤鸡腿。作文题目是&ldo;作弊之我见&rdo;,学校什麽什麽杯的征文比赛收不足稿子就给每个班下指标定死数量,质量不限,和拉壮丁没本质区别。

我和陆风双双雀屏得中,亏他在听到我的名字时嘴巴笑得老大,下一个念到的就是他,换我笑得嚣张。陆风数理化还算个中强手,双语烂到让人落泪,根本无法相信他是中国人,更无法相信他还有一半是美国公民。据说他中考作文是意识流的,他所谓的意识流就是看到什麽写什麽,譬如说窗外飞过的小鸟前排女生短到大腿的裙子云云,勉强凑成一篇印象派诗歌还可以说得过去,应试作文那就……

最後拿到不低的分数推测大概是老师被那神秘无比不知所云的开头结尾给镇住了,再加上陆风那手从字帖上一个个拆下来的好字实在强化印象分。

不过奇迹重复发生那就不叫奇迹了,所以陆风的作文一向是死状凄惨,怎麽看都只是小学生水平,给他及格都嫌太多。虽然我分数也不高,那是怀才不遇风格非主流,跟这种烂人明显不是一个档次。陆风也清楚这一点所以早就买好鸡腿装在便当盒里摆在我面前给予精神动力,一边还很狗腿地拿扇子给我扇风。(当时是需要穿毛衣的十一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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