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爷骂道:“明明特地给你洗过澡了,结果又出去鬼混把自己弄脏了,真是不听话!”
兰珩道:“没事。”
可以看出兰珩确实比较喜欢小动物,同时,小动物也很喜欢他。
兰珩颠了颠猫咪,道:“轻了。”
简行震惊,这还轻了?!
以前这只猫咪得多胖?
老爷爷:“猫咪太胖了对身体不好,我最近督促她减肥呢。”
黑猫不满地叫唤了俩声,又将头往兰珩怀里拱。晶莹剔透的猫眼微微眯起,显然是舒适极了。
能不舒服吗。
兰珩那胸肌腹肌,那身材,别说这只猫舒服。光是肉眼欣赏,简行也挺舒服的。
老爷爷是将兰珩当亲孙子看待的,虽然二人一年也见不了一次,但他很喜欢兰珩。
但他知道兰珩话少,也不爱交流,因此多数情况下都是单方面地对话。兰珩会时不时附和,让老爷爷没那么尴尬。
老爷爷催道:“你都要大学毕业了,该早点找个女朋友。校园恋爱多美好,等以后相亲了,就很难遇到真正喜欢的了。”
老爷爷又道:“没女朋友,男朋友也行啊。人一定要找个伴儿,不然可孤单了。”
老爷爷都是将黑猫散养,平时很少搭理。若不是因为要见兰珩,他才不会特地将猫咪清洗一遍。
但猫咪身上的毛发依旧有些打结,许多地方也没洗干净。
兰珩没有洁癖,一边应着老爷爷“知道了”,一边垂眸不厌其烦地将猫咪顺着打结的毛。
但也仅仅是附和一声。
如果他真的找了个男朋友,他爸妈恐怕会直接杀到男朋友家里,逼他们分手。
他父母做得出这样的事。
恋爱对兰珩来说太过遥远,他也不明白,什么才叫喜欢。
感情是难以自控,又充满不确定性。无法预测、无可避免,来势汹汹却又猝不及防。
怀中的猫咪突然使坏,伸出爪子一顿狂抓,虽没有损坏他的皮肉,却将他的扣子开了好几颗。
肉爪顺着扣子一路往下,衣领口瞬间敞开大片,露出一片雪□□壮的肌肤。
兰珩惩罚似的轻轻拍了拍猫咪的脑瓜,如同情人之间的打闹。
紧跟着抬起眸,漠不上心的清冷眼眸对上一双如鹰隼注视般的瞳孔。
外头日光打了进来,清晰照着兰珩裸露的胸口与锁骨上,上头细小近乎透明的绒毛,都教人看得一清二楚。
一股热意涌上鼻腔,甚至浑身都有些沸腾。
简行默默转过身,用食指搓了搓鼻子,放置前方定眼一看。
哦……
没流鼻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