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芙蓉早就疯了。
她刚刚穿过来时,身无分文,人生地不熟,是芙蓉收留了她,给了她饭吃,给了她衣穿。
否则的话,张思颖真不敢想象,就自己这弱鸡身板,能否在这古代生存下来。
许多穿越小说都将古代yy得格外美好,风景秀丽,空气清新,人心古朴,宛若世外桃源一般。
但是张思颖可以以自己的真实经历和人格保证,古代,绝不是那么美好的。
从衣食住行四个方面来说,首先是衣,这个时代的布料主要有麻、丝、棉三种。麻贱丝贵棉少,麻布做的衣服张思颖也穿过,那叫一个酸爽,皮肤被磨得都快受伤了。
其次是食,现代最常见的蔬菜水果、零食小嘴、各种调料,不说如何难得,有些在古代根本没有,或者只有富贵人家能享受得起。
有些在现代吃惯了的蔬菜,此时甚至可能还是没有被驯服的野菜。
可想而知,张思颖对食物有多怨念。
第三是住,没有空调,没有暖气,没有自来水,没有花洒,没有电没有手机,张思颖除了欲哭无泪,已经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好了。
最后是行,这个更让人崩溃。不提舒适度和便捷程度,光是速度就足以让享受惯了基建狂魔之国的交通的现代人抓狂了。
哪怕是千金骏马,它的速度也很难比得上现代最便宜的四轮车。
张思颖沾芙蓉的光,坐过号称这个时代最舒适的马车,但坐过之后她就敬谢不敏了。
来到这里短短两年,张思颖感觉自己的生活水平简直是在直线跳水,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下降。
饶是素来镇定如她,也不由得开始祈求各路神仙送她回家了。
不求其他,但求回家。
让信息时代的光辉笼罩我,让工业社会的空气污染我。
张思颖看着烧的越来越旺的山庄,里面有上百条鲜活的人命,有的今天早上还跟她打过招呼,有的曾送过她荷包,有的为她缝制过衣服。
很快,他们都会死。
那里面还有个年轻的山庄主人,以遍览美男的张思颖来看,都不得不承认他的美色之倾城,和芙蓉站在一起时,真是金童玉女,般配极了。
很可惜,这是个阴郁美男,整日里挂着所有人都欠我八百万的表情,所以并不得美人欢心。
哪怕他对芙蓉再好。
那人对芙蓉是真的好,一颗真心捧上来让她践踏。
芙蓉的衣食住行,他一一过问。连那种尴尬的日子,他也陪在芙蓉身边,为她请医生,为她暖肚子,为她煮糖水。
这样的男人哪怕放在现代的婚恋市场,也是妥妥儿的绩优股,还是镶了钻的那种。
更不要提,人家除了一张漂亮脸蛋外,还有车有房有才华有情调,床上床下一把手,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可谓将贤良淑德做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