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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1页)

下了校场,营里的弟兄看到了阿麦腰间的佩剑,面上都是又惊又羡,和阿麦亲近的王七、张二蛋等人更是凑了过来,王七用肩膀碰了碰阿麦,羡慕地问道:&ldo;阿麦,那位校尉大人是你什么人?&rdo;

阿麦想了想,说道:&ldo;是结义的大哥。&rdo;

众人一听这个更是惊愕,王七惊讶地说道:&ldo;阿麦,原来你有个当校尉的义兄啊,那你干嘛还来我们步兵营啊,干嘛不直接去给他做亲兵啊,或者干脆去做骑兵啊,怎么成了小步兵了?这最没前途啊!&rdo;

阿麦淡淡笑了笑,没有回答。王七等人见她没有回答,也不敢再问了。若在平日,他们必是会再追问,可现在知道了阿麦是一个校尉的义弟,而且那校尉还把佩剑都送给了她,可见他们关系必然深厚,这些下级士兵心中对阿麦已是有了些畏惧,不敢再像平日那样随意。

阿麦看出王七他们的心思,可却也没做什么表示。对她来说,这样的情形也不坏,起码能让这些人离她稍远一些,她的日子也会过得轻松一些。不过想到刚才王七说的步兵是最没有前途的,她心中又腾起些新的忧虑,她从军可绝对不是为了挣那点军饷,她要的是声望、地位、军权,她要的是能和陈起站在同一个高度。

只看商易之对步兵的训练,就可以猜到他打算要死守豫州,那么等待她的将是什么?又一次的守城之战?不,她不需要,她需要的奇功,是能让她很快升上去的奇功!

夜里,阿麦又一次失眠了,满脑子里想的都是怎么才能立下奇功。如果她现在还在商易之的身边,也许机会更多一些,可现在她不是了,她就得想怎么能从现在的位置快速地升起来。她又有些羡慕徐静,可如果让她去做他的位置,她又不愿意,她不要躲在幕后做一个谋士,她要的是战场上的厮杀,她要成为不世名将,她要在战场上质问陈起,为什么,。

营帐中的众人早已经睡熟了,只她一个人还清醒着。她想,她体内传自父亲的那些血肉终于占了上风。

黑暗里,阿麦从大通铺上轻手轻脚地爬了起来,一天里也只有这个时候她可以去茅厕。白天的时候,为了避免和众人一起去茅厕,她都是不敢喝水的,而为了补充体内的水分,她只能在晚上入睡前多喝一些水,然后在大家都睡熟了的时候偷偷地去厕所。

今天,她没有带自己的刀,而是拿了唐绍仪送她的佩剑,然后尽量轻地出了营帐。军中的茅厕,都是临时搭建起来的,在营帐的后面僻静处,用一人来高的树枝子混着泥巴圈起来的茅厕,没有厕门,进去了就是一溜的蹲坑,臭气熏天。

阿麦屏着呼吸进去,一边竖着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一边飞速地解决自己的问题。等她提起裤子站起来的时候,心中忍不住一松,幸好半夜里跑茅厕的人并不多。她整理好衣衫出来,也许是刚解决完人生大急之后有些松懈,也许是她脑子还在琢磨着刚才的事情,所以她并没有注意到前面的来人,直到撞到了来人的身上,她才猛地惊醒了过来。

&ldo;妈的!没长眼睛啊!&rdo;那人骂道,提脚往阿麦身上踢去。

阿麦下意识地避过,借着月光抬眼看面前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认出来这是另外一个队上的队正。她连忙弓着身子避在一边,垂了脸用诚惶诚恐的声音说道:&ldo;对不起,对不起。&rdo;

那男人见脚没踢上,心中的怒火更大,提起脚又踹了过去。

这一次,阿麦没有躲,咬着牙硬挨了他一脚。这人是队正,而且还是一个营里的,她不想得罪他,宁可挨他一脚也不想在这里和他起纠纷。

这一脚踹的力气很大,正好踹在了阿麦的肚子上,一下子把她踹倒了在地上,阿麦忍不住闷吭一声,用手捂住了肚子。

那男人本想再踹,可一听这声音却突然停下了。

阿麦有些心惊,生怕刚才那声呻吟被他发现破绽,她虽然早在三年前就用糙药喝哑了嗓子,嗓音即便比一般女子要粗一些,可毕竟不是真正的男子,平时注意些倒也不觉怎样,可像这种无意识发出的呻吟却是最容易露馅的地方。

那男人果然是因为阿麦的这声闷吭而停了下来,这一声叫得他心里都痒了起来,他打量地上的阿麦,发现这人明显还是个少年,身形高挑而瘦弱,就这样倒在地上,竟然让他联想到了女人。

只这样一想,他就觉得小腹下突然热了起来,他都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接触过女人了,一年,还是两年了?

阿麦也觉出这人有些不对劲,一边压低声音道着歉,一边慌忙从地上爬起来,冲着这男人弯了弯腰就想赶紧回到营帐中去,可刚来得及转过身,那男人突然从后面扳住了她的肩膀……

陆刚是青州军步兵营第七营的校尉军官,当他身边的亲兵把他从睡梦中叫醒,然后告诉他说有个刚入营的小兵把他第二队的队正给杀了的时候,他先是愣了愣,然后一下子就从床上跃了起来,愤怒地嚷道:&ldo;妈的,谁干的?给我宰了那个王八羔子,妈的,连队正都敢杀,反了天了!&rdo;

七营二队的队正被人抬了进来,他早已经死了,喉咙被割短了,连吭都没来得及吭一声就死了,要不是有巡逻的士兵正好路过听见了之前的动静,恐怕杀他的人那个小子早就跑了。

陆刚气得脸都青了,这个队正是他手下的一员悍将,曾一人宰过五个山贼,没想到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死了,而且还是死在了一个小兵的手上。

他抬起眼看被士兵押进营帐的那个小兵,觉得有点面熟,突然想起她就是今天挨了自己半鞭子的小兵,这人叫阿麦,长得很俊,他只扫了一眼就记住了。

陆刚瞥了眼地上沾着血的佩剑,他知道这是那个姓唐的校尉的,今天那人来见阿麦了,送了这把佩剑,当时他好看在这把剑的份上少给了阿麦几鞭子。

&ldo;为什么要杀长官?&rdo;陆刚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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