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没脸见人了。
林肯还活着,他述说了事情的原委。
他先利用假摔躲过了致命打击,并趁着麦克斯看住狙击手的机会,打算包抄敌人的侧翼。
没想到对方还有同伴,也就是被我在近距离打成蜂窝的那个老手。
“那家伙一定是看你枪法烂,才没把你当回事儿。”
枪法烂的形容听上去非常刺耳,我一点也没有因为枪法造成敌人判断失误而感到高兴。
“后来那个狙击手怎样了?”,我企图把话题从枪法上转移开去。
作为一名步兵,枪法确实是我的硬伤。
可这不是我的错。
谁让我是半路出家的呢。
林肯向我指了指。
这人真是莫名其妙。他什么意思?为什么指着我。
转头看向麦克斯,他正用目光向我致敬。
“什么玩意儿,你们有毛病啊!我问,最后那个狙击手怎样了?”
三人一齐看向我,脸色古怪。
他们是怎么了?还说我疯子,自己才不正常吧。
“敌人狙击手被干掉了?”
三人同时点头。
“被谁干掉的?麦克斯还是林肯?”
三人又一次看向我。
我恍然,随后惊讶的张大眼睛。
“我干掉的?在哪儿?怎么做到的?”
“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三十米距离,有五枪同时穿透两个人。别人我不清楚,至少我是做不到的。”
麦克斯投向我的眼神里有着崇敬,不似在开玩笑。
“可是,我明明看到那家伙的枪口指着我。”
“他的枪指着谁都没用,因为那时他已经死了。我亲自检查的,他是死不瞑目。”,陈斌满脸的不可置信,看我的眼神就像看到怪物一样。
“不愧是班长,双料战斗英雄就是不一样,我以在你手下服役为荣。”
木讷的林肯很郑重的对我说道。另外两人赞同的点着头。
枪法奇臭的我,又怎可能完成一枪两命的神迹。因为运气而让人佩服,让我觉得他们的恭维更像讽刺。
通讯兵格莱斯向我们的方向狂奔过来,远处方虎山等人也在转移阵地。
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