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尔曼摊开双手,“可是我毕竟比第二人还领先了大概20年,所以我就换了一个思路,我不再追查董安安的sim卡信号,而是追寻她的手机。”
“有结果了么?”
“你耐心听我说,这次结果不太一样了,同样是通讯过两次,一次是在刚果金,一次是在芬兰。这让我觉得有点奇怪,如果需要藏起来一个人,要么就藏起来不露痕迹,要么就用一个替身代替她,为什么要显示两次的通讯记录呢?”
杨东掏出了一把手枪,然后上了膛,对着贝克尔曼:“我的忍耐是极限的。”
贝克尔曼举手投降:“一直这样无效率工作,让我觉得有种被蒙住了眼睛的感觉。可是要蒙住一个人的眼睛,首先就要知道这个人的眼睛在哪里。所以我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这个人很熟悉我们的工作方式,也了解我们在用什么样的技术对付什么样的人,但是他是个技术外行,所以他每次同董安安通讯,都会做出来一个假的的记录。想到这里,我偷跑了兰利的服务器,调取了所有那两个时间段在物理上存在的通讯,同我假想的结果进行了模拟,结果显示,头儿,我们有内奸,董安安在上海。”
杨东抓起了桌上的电话,“起床,干活了。叫两组人待命。”
贝克尔曼严肃地说,“头儿,就带两组人么?你要小心啊。”
杨东冷笑了一下,“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学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学副教授,我小心什么?我难道还把整个组织搬过去围剿两个小鱼小虾?”
贝克尔曼说:“我指的不是他们,我指的是小心家贼。”
“背叛了理想的人,有什么好可怕的。自绝于组织,自绝于人类的人,那就让他自绝好了。”杨东把手枪丢给了贝克尔曼,“你好好睡一觉吧,最近可能有的忙了。”
“要不要同美国跟欧洲联系一下?”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她去吧。”杨东嘟嘟囔囔,“我走了。”
“你要去哪?”
“贵州。”
贝克尔曼看着杨东走远,忽然觉得不太对劲,他掂了一下那把枪,觉得重量不太对,再一看,原来是把假枪,“shit。”他不禁咒骂了一句。
高个跟他的同伴,在第二天醒来之后,头疼欲裂,昨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开始喝酒了,脑海里最后一个印象,是平时少言寡语的同伴在桌子上跳舞。在脑海里拼命找寻着关于任务目标程诺的资料,却遍寻不到,他的心咯噔了一下,赶紧叫醒了同伴:“你昨天有好好的看着程诺么?”
同伴揉了揉眼睛,猛地做了起来,“完了完了,我们死定了。程诺肯定跑了,这下头儿饶不了我们的。”
两个人手忙脚乱地穿着衣服,“这是哪,昨天我们怎么回来的?”高个问着同伴。
“这是客栈啊,我送你们回来的,吃早饭了。”
“哦好,吓死我了,等下。。。”高个一副见鬼了的表情,“程诺,你。。。”
“唉,你们喝了太多了,怎么劝都劝不住,后来散了之后,我就拜托店主把你们送回来了,诶?什么味道?”
高个也觉得有什么怪怪的味道,他深呼吸,闻着那酸臭的味道,找寻着味道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