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往后,我杀进吸血鬼小说,这似乎有潜力成为最日进斗金的门类。天晓得为什么吸血鬼狂热正在席卷书架。去巴贝书店转一圈,你会看见这种东西摆了好几码长。为什么?问住我了。大概和新一轮哥特恐怖工业夜总会文化的兴起有关。穿刺、黑衣、长筒袜,等等,我描写荡妇的本事恰有用武之地,我觉得我终于能讨生活了,因为文学事业正在衰落,为宅人和变态写地摊小说是唯一的出路:书籍成为恋物的主体,只有恋物狂还读书。
按照幻象出版社二十六岁的编辑所说,重点在于吸血鬼小说基本上都以年轻女性的第一人称叙事。就写作而言,我完全没问题,因为我化名&ldo;吉莉安&iddot;盖索&rdo;为《甜心》杂志写的许多短篇都这样开头:&ldo;今天是我的十八岁生日,作为拉拉队的队长……&rdo;但碰到要署名和提供作者照片的时候,我却傻眼了。
我的其他笔名没有遇到多少麻烦。trl庞斯特隆是我本人戴上假胡须和黑框眼镜,衬衫底下塞了个枕头。在我心目中,他‐‐或者更准确些,他的读者是胖乎乎的宅男,我尽量让他显得是比较酷一点、稍微有点出息的他们。j&iddot;杜克&iddot;约翰逊的照片其实是我一个叫莫里斯的朋友的照片,他在我家这条马路上经营花店。他是不折不扣的同性恋,但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块头,深黑色的皮肤,留着长而粗的发辫,有一张皇帝气度的大脸。要我说,j&iddot;杜克&iddot;约翰逊就该是这副模样‐‐强横、睿智,不买任何人的账。我不允许他在照片上微笑,因为他有酒窝和全世界最可爱的齿缝。我们给他穿上正装戴上礼帽,借了几个指环戴上,我请他和他苗条的越南男友盖瑞吃饭喝酒。酒过三巡,他又累又困,终于摆出饱经世故、威风凛凛、少他妈惹我的眼神,我按下一次性相机的快门。对trl庞斯特隆和j&iddot;杜克&iddot;约翰逊而言,模糊的黑白小照片就足够了。对于一切公关请求我都扔出这两张照片,再说我也没什么机会搞公关,这个你可以相信我。
可是,吸血鬼小说读者要的显然更多:更好看的照片,与作者更多的接触。还有,作者必须是女人,因为天知道为什么,读者(绝大多数是女性)只信任和真心相信女作者写出的第一人称女性吸血鬼故事。这位女作者最好相貌迷人,但不能太年轻也不能太瘦削。我死去的母亲就是这么掺和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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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澄清的是她没有死。事实上她活得好好的,还住在皇后区我长大的那套两卧室公寓里。说来可悲(或许也挺可喜),最近我又搬了回来。说可悲是因为这地方总在提醒我,我这辈子的成就委实有限,仅限于小卧室到大卧室之间的十英尺。说可喜是因为汤包。我长大的这个犹太意大利爱尔兰街区先是被西班牙裔占领,后来不知怎么突然大转弯,几乎遍地都是亚洲人。于是就有了汤包。
汤包到底是什么?是汤里的包子吗?不,我的朋友。这么说吧,你点六只蟹黄猪肉的。几分钟后,汤包热气腾腾上桌,鼓鼓囊囊像几个小佛陀,裹着柔嫩的面皮摆在生菜叶子上。你可千万别咬。轻手轻脚提起一个放进调羹,在顶上慢慢咬开一个小口,热汤就淌出来了。没错,我绝对没骗你。包子里的热汤。这是奇迹,从其貌不扬的面团里淌出热滚滚的肉汤,正是这些东西赋予生命价值,让你有勇气坚持下去,哪怕只是为了再写一本小说。
刚开始写吸血鬼小说的时候我并不住在皇后区。我在曼哈顿上城租住二手房东的屋子。我搭七号线去探望母亲,带着她最喜欢的h≈h盐焗百吉饼和盐渍鲑鱼,这两样东西如今都很难买到了,因为雅痞和富人纷纷从其他地方(例如欧洲和美洲)搬来,他们更喜欢烟熏鲑鱼和总体而言更加精细的食物。蛋奶酥、犹太馅饼和咔嚓咔嚓大嚼酸黄瓜的辉煌时代已经过去。萨拉米的古代英雄随风而逝。现在这个时代属于凡人和世俗的无聊食物。
我切开百吉饼,她取出盐渍鲑鱼和鲟鱼(我花了大价钱逗她开心),摆上她用了一辈子的雏菊花纹棕色盘子。我等她像平时一样问我&ldo;最近在折腾什么&rdo;。
这次我没有像平时那样回答&ldo;没什么&rdo;,而是说&ldo;我开了个新系列&rdo;。
&ldo;海盗?&rdo;她问。
&ldo;什么?&rdo;
&ldo;写的是海盗吗?&rdo;
&ldo;不,不是海盗。为什么要写海盗?&rdo;
&ldo;电视里的访谈说人人喜爱海盗,我以为你也会写点什么。我记了笔记。我的眼镜呢?&rdo;她摸摸头发,她的红发梳得像一丛高大灌木,藏一窝鹌鹑不在话下。
&ldo;谁会喜爱海盗呢?&rdo;我问,&ldo;从什么时候开始的?&rdo;她去卧室里翻找,我醒悟过来为什么要在她问&ldo;最近在折腾什么&rdo;的时候只是回答&ldo;没什么&rdo;。这是多年的经验。
她戴着眼镜回来,拿起电话旁的记事簿,记事簿和铅笔放在一个木制小架子上。&ldo;找到了。&rdo;她说。她撕下第一页递给我,上面写着&ldo;海盗&rdo;二字。
&ldo;并不是海盗,&rdo;我说,&ldo;而是吸血鬼。不过这不是重点。&rdo;
&ldo;吸血鬼?&rdo;她一脸怀疑,&ldo;你确定吗?咱们实话实说,你得在这方面使使劲。&rdo;和无数母亲一样,我母亲既是我忠实的守护者,也是我的死敌,而且没怎么读过我写的东西。就我所知,我出版过的每一丁点文字在这套公寓都有一份存档,尽管色情文学塞在看不见的壁橱里,而不是和小说一起摆在她称之为&ldo;陈列架&rdo;的玻璃柜里。虽说她骄傲地向所有人展示我的作品,且绝不借给别人(&ldo;让他们去买!&rdo;),但没有读过哪怕一个字,从几十年前我给她的那几个短篇开始就是这样。当时我有一小段时间想写严肃文学,而她的评论斩钉截铁:&ldo;不合口味!&rdo;随便翻翻然后说:&ldo;难怪谁也不想出版,你写的无非是失落的灵魂和悲惨的生活。我参加的图书俱乐部绝对不读这些。&rdo;当然,她说得对,完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