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立刻走了上来,叫将她小心翼翼的搀扶了下去,忍不住埋怨道:“你也太拼了,这么大热天你也不怕中暑。把裙子掀开也没什么的,你看大家都这么干。”
慕挽看了看四周,的确下面一片光溜溜,天太热了。
慕挽低声说道:“我知道的,我怕掀起来的裙子,就演不出来那种气势。”
“好吧,我知道了!快来换了衣服擦擦,后面没你的戏了,我们可以提前回去了。”
“嗯!”慕挽点了点头,顺从的跟着助理就往外面走去,刚走到摄影棚外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墨渐行站在那里含笑看着她,快步向她走来。
他手捧着一束鲜花,穿着白衬衫。
慕挽一时间有些恍惚,经历了这些岁月,墨渐行还是那个少年模样,哪怕他都快要当爹了,时光一点也没有在她身上留下痕迹。
墨渐行将鲜花递到了他的手中,从助理手里接过了慕挽,轻声道:“已经演完了吗?看来我来迟了!”
慕挽低头,习惯性的闻了闻手中的花,笑道:“你怎么想着过来了?”
墨渐行有送花的习惯,几乎每一次见慕挽,都会送给她花,这让慕挽很欢喜。
浪漫,什么时候都不嫌多的!
“想你了就过来了。”墨渐行扶着她慢慢的往前走。
助理很自觉的跑去开车了,不想跟在两个人的旁边吃狗粮。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墨渐行爱慕挽。
记得有一次记者采访墨渐行,问道,为什么会娶慕挽。
墨渐行非常诧异的看着记者,说道:“人要呼吸,鱼要游泳,鸟要飞翔,很自然的事情,没有什么为什么。”
当时这个回答出来之后立刻就把众人惊艳了,记者捂住了嘴巴笑,瞬间就觉得自己问出了一个傻问题。
自那以后大家都知道了墨进行曲目玩就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等大家都知道墨渐行和慕挽两个人小时候就认识,如果不是两家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两个人很明显就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
青梅竹马是世间最美好的情,几乎每一个人都曾经这样幻想过。
有青梅竹马也就算了,最后青梅竹马还在一起的那就很稀少了。
这两个人算是占尽了世界最好的爱情。相伴着彼此走过了幼年少年和青春将来他们还会一起度过彼此的中年晚年,这样的人生很值得羡慕。
慕挽知道墨渐行这样回答记者之后,心里面是有些感慨的。
一方面,他f很感谢莫见其对她的爱情,以及在记者面前叫他碰得很高。
另一方面他对世俗也有很多的看法,因为没有人来问她为什么嫁给墨渐行,这说明在别人的眼里她的是高嫁的那一方。墨渐行是低娶的那一方,虽然事实如此,不过被人说出来还是有一些尴尬。
身份,根深蒂固,并不是一次革新就能够废除的。
这就是慕挽为什么这么拼的原因,她要红,要让自己有价值,要让自己浑身发光,有底气的站在墨渐行的身边。
爱情需要势均力敌,而不是一方将它的光芒分享给了另一方。
被分享的光芒,对方永远有收回的权利,而自己却没有说不的能力。
她不希望自己有一天站在了被动的那一方。
换了衣服卸了妆。
慕挽跟墨渐行两个人很快就回到了下榻的酒店。
林哥通过助理知道墨渐行跟慕挽在一起,就让慕挽拍一组照片发过去,他要让人修图之后曝光在慕挽的微博上。
慕挽的微博现在人气很旺,自从有了墨渐行的人气加成之后,现的粉丝量已经相当的惊人。
自从微博上发了慕挽跟墨渐行的结婚照之后,林哥惊喜得发现观众很喜欢吃狗粮,尤其是吃豪门狗粮。
那一个微博的转发量,评论量明显非常的高,后来几次也差不多都是这样的情况,所以林哥现在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