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梁元的连坐法和商鞅变法中的连坐处罚是不同的,他的连坐法只罚钱而不施以肉刑。
当然,如果违反连坐法者交不起钱,则以劳役或鞭刑来抵扣。
处罚都采用轻罪重罚(就像新。加。坡一样)。
罚钱,当然是一大笔钱!
劳役或鞭刑,当然必须足以让任何违法民众谈虎色变!
在第一波法令中涉及的编订户籍,到了这里,就变成了实行连坐法的有力工具。
连坐法的内容是什么呢?
伍家为伍,什家为什,互相监督,告奸自然有赏。
这个所谓的“奸”字是什么呢?就是邻里的不法事件。
邻里中间互相监督,互相检举。
不仅能让家家户户不敢犯法,而且还能起到一个最基本的自治作用,维持秦国基层的高效运转。
在连坐法这套系统里,作为直接管理秦国家家户户的伍长、什长,就是秦国连坐法系统中最小的行政长官。
其实对于连坐法的压力,首当其冲的便是那些伍长、什长。
这套法令,将以连坐的最强压力,逼迫这些人认真管理好秦国最小的单元。
并将国君和朝廷的触角直接伸进基层的每个角落,彻底斩断世族的根基。
梁元用连坐法来管理国家,也是要快速有效地整合民间力量为国家所用。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强秦,要让秦国在弱肉强食的时代变得更加高效,更有竞争力。
第四条,便是试行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先由桂萼在嘉靖十年提出,之后张居正于万历九年推广到全国。
一条鞭法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是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一次社会变革。
而梁元的一条鞭法规定:
将各地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税总为一条,合并为征收粮食或布帛,按亩折算缴纳。
如此,则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法令。
这次颁布的法令,比起前面颁布的垦草令,每个字都尖锐得令人心惊胆战。
现在,变法的所有主要法令都公布出来了。
从此,理论上除了国君屁股底下坐的君位,人们可以得到一切以前只有贵族才能得到的荣华富贵!
从此,将彻底打破了贵族和平民,平民和奴隶之间的界限,这在山东六国还从来没有此例。
而在秦国,却被颁布出来了!
这将是划时代的事情啊!
听了这样的法令谁会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