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灵飞听得一个头两个大,这什么狗屁倒灶的复杂关系,幸亏他逻辑能力不错,应该能够马上搞定。
「那阿捧又是谁?」
男童一脸怀疑「他疯了」的表情,但是又马上垂下头,不敢多废话,只乖乖回答,「就是帮您洗尿桶的阿捧,阿捧本来应该陪客的,但您嫌他长得难看,所以调他去做粗活,想不到落合公子看上他,所以您就……」
看他欲言又止,于灵飞完全理解了‐应该是桃红看上落合公子,结果落合公子却看上其貌不扬的阿捧,桃红火了,就把那个阿捧叫来洗他的尿桶,这桃红也太没品了吧。
他还没把脑袋里的资讯整理清楚,旁边已经有人上楼,是一个长得还算帅,但有些流里流气的公子,恶心的尾音拖得老长。
「哎哟,桃红,我在楼下等得心都焦了,你是故意让我等的吧,你瞧,你瞧,我把落合给带来了,你就别再生气了。」
他拖着一个男的,那男人一瞥见「桃红」,就把头转到一边去,显然对他极为不屑。
「啊‐」
这是桃红的熟客,但对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他于灵飞而言,也不过是个已经作古的陌生人,就算他头脑再好,逻辑再强,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但他还算冷静的点了个头,对男童吩咐,「去把阿捧叫来。」
没两分钟,男童就带着比他再大些的男孩过来,模样还算清丽,也没到难看的地步,但是年纪‐实在太小了,这些死男人是摧残国家幼苗吗?
他刚才听那一段爱情故事,还以为阿捧年纪起码跟桃红差不多,是个男人了,想不到是这副营养不良的国中生样子。
啊,对了,古代人都很早就结婚的,十三、四岁结婚不算早,二十岁还没嫁就是个老姑娘了,既然十三、四岁就可以结婚,也难怪这个年纪就在谈恋爱。
嘿,别说他临危不乱,跑来古代,没有尖叫、没有撞墙,也没有昏倒,对自己换了张脸好像也没有多震惊,被个野猪男压在床上,舔湿了身体,没当场晕死,这该归功于从小到大的「历练」吗?
他,于灵飞,十岁左右的时候,父母车祸过世,后来姑姑收养了他,可是姑姑早就有自己的家庭,而且日子也不是很过得去,可想而知,他的生活过得多辛苦与不如意。
他国中的时候就开始打些黑工,帮同学写功课,寒暑假时去应征工厂的临时作业员。
到了高中,他已经可以正大光明的打工,干脆搬了出去,住在最龙蛇杂处的地方,因为房租一个月只要两千元,还有供水电,隔壁房间的男人每晚都带不同的女人回来睡觉,那声音吵得令人受不了,也没动摇过他的心志。
凭着打不死的毅力与志气,半工半读的他考上不错的大学,而且还读了自己想要的科系,甚至收集资料,申请到国家的补助,出国参加比赛。
今年总算进入一家不错的建筑公司工作,而且完成年度最大的case,就这样他的人生才刚起步,他却一头摔进鬼屋后的古井里,灵魂出窍的来到这里,变成另一个人。
他没有惊惶失措,是因为他原本就是个务实的人,说实在的,他不讨厌姑姑,也不怀恨姑丈,不觉得自己有多可怜,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只能把握当下,好好的努力。
因此有人说他务实,也有人说他淡定,但他从来就是在艰困的环境下求生存,没有时间自怜自艾。
肚子都填不饱了,还谈什么其他。
说他现实也好,说他没有梦想也好,他深知当一个家庭为了柴米油盐酱醋茶而夫妻吵架、诸事不顺,那是一件凄惨的事,所以把当下的生活过好才是最重要的。
「阿捧!」切落合看到心上人眼睛一亮。
阿捧却是犹豫一下没有看向他,随即垂下眼,恭敬的站到老板面前。「桃红姊姊。」
「阿捧,你进来。」
于灵飞指头动了下,要阿捧跟他进房间,切落合一脸咬牙切齿,阿捧则有些惊惧,但仍然迈步进入,比起刚才动不动就吓得跪地求饶的男童而言,这个阿捧还真的别有一番傲气。于灵飞心里赞道。
怪不得桃红专挑他,给他气受,以他孤傲的气质、清丽的姿色竟嫌他丑,故意调他去洗尿桶,用这种低下污秽的差事折辱他,也怪不得落合公子对他这么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