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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情绪失落的人撇下嘴,一双大眼睛不满地看着司马玄,颇为委屈:“既然不让吃,那为何还要将这些放到我面前?”

“想吃啊,”司马玄用眼神示意玉烟不必侍候,边斟了盏酒端在手里:“可是这些都是用我的银子买的,实打实是我的东西,你还要吃么?”

玉烟抿嘴偷笑,悄悄退了出去。

“……”曹徽的脑子里原本准备了一大堆书袋子要掉给司马玄的,可是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今日天气好,日头光温暖明亮地从撑开的半扇窗户映进来,还有一缕阳光竟俏皮地落在了司马玄轮廓明显的左耳上,将耳廓上细细的绒毛与血管清晰地映了出来。

看得人好想伸手捏一捏哦。

曹徽偏偏头,不曾吃酒竟却有些醉了。

她眼前的这个人,眼神清澈,没有一点戾气,性格矜贵又平和,总是不慌不忙的,这人温暖起来时,一个浅浅的笑似乎便能化了久积不化的冬雪,可冰冷起来时,却又是宛如地狱归来的嗜血修罗。

叹口气,竟然觉得自己有些气鼓鼓的。

算了,不必计较这些。

曹徽拿来粥碗给自己盛来大半碗白粥,吃一口,香甜可口,虽不是裹腹上品,却也能缓一缓腹中的百般饥饿。

司马玄眨了眨眼,脸上神色未变——曹徽素来爱吃,却因为自己的这几句话而轻易地选择了白粥素菜。

“好了不逗你了,”在曹徽配着素菜将碗里的粥吃干净后,司马玄斟来一盏热酒放到曹徽手边,眉眼温和:“好容易到了衍州,不尝一尝百花酿就走那可怎么了得。”

“……”曹徽向司马玄执起酒盏,嘴角弯起一抹纯粹的笑容,门外的沧桑和门内的过往皆闭口不言,“荆陵侯爷,此一盏酒,敬你升官发财,功成名就!”

司马玄执起酒盏,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口中尖锐的虎牙,不可置否:“多谢。”

半盏酒仰首便尽,只是酒尚余温,入口已不识乾坤。

“既领了曹姑娘的好意,那就容在下回敬一盏,”司马玄分别在两只酒盏里添了半盏酒,依旧是视线飘忽不敢直视曹徽:“祝你……平安喜乐。”

曹徽主动与司马玄碰酒盏,“好的呀,祝我平安喜乐……”

……

饭桌上的百花酿是驿栈管事特意送给荆陵侯尝鲜的,管事的想着,年关下天寒地冻,这位大名鼎鼎的超品君侯即便是个再不易接近的冷脸,孝敬一壶热酒吃了暖暖身子,估计这位应该是不会拒绝的。

何况这位刚来的那日夜里,分明还在吃夜宵的时候,同那位尊贵到天上的镇海王世子聊起了百花酿。

果然,那位跟前的人没多久就又来向自己要酒,管事觉着,自己这个区区末流小吏,从此也算是孝敬过荆陵侯的人了。

令管事更诧异的事情是,这位君侯在这里住了一昼两夜,临走的时候,竟然亲自将他这个驿栈管事传召到跟前打了赏。

这位君侯可能因额角落着一道细细的刀疤,所以面无表情时会让人心里有些发怵,但真当人家开口时,却又是那般温温和和不急不缓,简直比那些所谓的饱学之士谦谦君子还要让人如沐春风。

直让管事的觉着,世人传言的荆陵侯铁血手腕,冷面如冰不近人情,这些都不是真实的,真实的荆陵侯,其实是一个体恤下官和蔼可亲的温善良贵。

当然,在司马玄身边跟了十几年的留生并不知道驿栈管事心中的想法,若是给他知道了,留生定会一五一十地告诉管事,那年是谁用匈奴血把石勒山的土地和草根染成殷红色的。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且再说那驿栈管事被打赏一事,原是这样的:

百花酿浓厚香醇,温暖润人,司马玄本来只是想让曹徽吃几口暖暖身子,顺带解解赶路之乏的,只是没承想,曹徽这个贪吃鬼竟然趁她不注意直接把自己吃醉了。

吃醉了那便吃醉了呗,司马玄将醉倒在桌子上的曹徽抱回床榻上睡,可结果呢?不过是才安安静静地睡了两盏茶的功夫,曹徽就醒了。

很快,司马玄发现,曹徽的醒,原来只是睡醒,而非酒醒。

“我认识你,化成灰我都认识的那种认识,”曹徽盘腿坐在床榻上,发髻似乎是被她睡觉拱松了,变的有些松垮垮的,被她干脆利落地拔掉簪子将头发散下来。

她指着司马玄,笑容灿烂,口齿清晰,只是眉眼里皆是醉意:“你就是都亓侯家的那个,那个五房姜夫人生的五房嫡长,你叫,你叫……”

抓抓耳朵,秀眉微蹙,曹徽想得极为认真,幸好,她努力了一番终于想了起来:“啊~我记得,你叫圆圆!”

二十多年前,都亓侯府的孙女司马英还是孩童时,因着说话吐字不清晰,便总是把母亲姜夫人唤的“玄玄”喊成“圆圆”。

司马修的夫人姜氏和京中的命妇人多有往来,两个孩子也总被她带在身边,这一来二去的,都亓侯家那个白胖可爱的小公子司马玄便有了一个可爱的别名,唤作圆圆。

可怜了都亓侯老将军司马震绞尽脑汁地想了很久,特意从“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这八个威武霸气的字里取了“玄”字赠与孙子为名。

忆着岁月一回想,自己如今已经有二十多年不曾被人喊过“圆圆”了。

此刻,司马玄指着自己的鼻子,几乎失去了管理表情的欲望——即便是当年九死一生地和图哈部落的小右庭王交手,自己都不曾有过这般不知所措的感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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