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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那日,陆月浓坐在新的学校新的班级里,静静地看纯白降落人间,耳边时学生们讨论会不会提前放假的愉快声音。

在那之后的许多年里,他来到平城,无声无息地和江倚槐待在一座城市里,却再没遇到过那样大的雪。

但回忆一转,他又想到,他是遇过大雪的,不在平城,也不在国内。

留学时,有一年冬天,陆月浓在吕教授的邀请下,飞抵美国去寻他的妻儿跨年,他飞得早几天,不好意思提前去,刚好读本科时结识的经院学弟潘楷向他发出邀请,陆月浓便坐着车,前往了康涅狄格州。

彼时,校园里的雪如同干碎的白色尘埃,飞卷在空中,潘楷刚请他吃完贵得令人发指的麻辣烫,两人各自拎了一罐啤酒,在凛冽如刀刃的风里前行,在雪地里拖出长长的两串脚印,有种别样的爽快。

潘楷的室友是个黑人,这晚恰好不在,参加他姐姐的单身派对去了,因而潘楷便把陆月浓带回宿舍。一路上潘楷冒着吃雪的风险,跟他叨校园趣事,比如他前些天遇到传教士时,婉拒说只想安心考试,传教士姐姐就心领神会地牵着他的手,诚挚地说:那我们来一起为你的好成绩向上帝祈祷吧。再比如说同来留学的某某某向认识了一天的女孩提出约炮,被人果断拉黑还挂上了朋友圈,“大红大紫”了一回,当然,是气的。潘楷是个人精,各方消息通达,而陆月浓不曾留意自己身边是否也有这样的奇闻异事,只能安安静静地听。

那晚,积雪深得能把半条腿陷进去,陆月浓坐在宿舍窗口,刷到一条江倚槐正在参加某个活动的微博,照片里,江倚槐笑得很灿烂,像天上的星星落到了凡间。陆月浓大约是喝得有一点点醉,笑着摸了摸那张屏幕里的脸,而后抬起眸子,看窗外狂风吹开大雪,仰头将最后一口酒喝了下去。

陆月浓从地铁里走出来,天色已有些暗了,但天际那头,不知为何能渗出暮色。

薄红色的日光碎在远处的雪地上,像牛奶味的绵绵冰,浇了一层适当稀释过的低糖草莓酱。

陆月浓因这个联想,在心里无奈地笑了一下,他的确是想吃草莓冰,但天气太冷了,只好作罢,便把羽绒服的帽子戴上,紧了紧围巾,在风雪里走。

回到家时,江倚槐也已到了,但大约是回来不久,院里的脚印还没被新雪填上。陆月浓顺着踩过去,看见江倚槐给他掩着门。

陆月浓推门而入,暖气蒸上来,便不觉得冷了,他一圈圈把围巾从脖子上绕下来,挂好,走进去。

江倚槐听见动静,立刻从沙发上起来,接过陆月浓手里的东西放在桌上,又退回来给他呵气,把红掉的手暖回正常。

被吹得有点发痒,陆月浓笑着说:“好了,热起来了。你去忙吧,我喂鱼。”

“又喂鱼。”江倚槐摊摊手,“好吧,你喂。我去和锅碗瓢盆打交道。”

未久,厨房里传来水声和钝而快的刀声。

鱼兄鱼弟饿了一天,嗷嗷待哺,在水中上蹿下跳,陆月浓撒了两次粮,喂好鱼,坐到沙发上,休息一会后,拿手机刷天气预报。

可惜的是,陆月浓发现这场雪虽大,却只下到明天早上。到时马路上用了融雪剂,再一沐日光,大概用不了多久就没了。

他忽然便觉得可惜,轻轻道:“雪明天就停了。”

“也够了,”江倚槐恰好在这时出来拿塑料袋里的酱油,听到了,说,“你就当这场雪是给我回来接风洗尘嘛。”

陆月浓没脾气地抱不平:“全浇我身上了,给你接风洗尘么?”

江倚槐胡言乱语地溜进厨房:“我的就是你的,客气什么!”

没等陆月浓说什么,他又接道:“等会吃完饭我们就去看雪,不怕明天没了。”

这雪来得太巧,让人愿意去相信是一种“补偿”。厨房里的声音又接连不断地传来,陆月浓微微笑着,透过窗去看庭院中的雪。雪被灯火一照,显出暖色来,落得不那么冷寂了。

陆月浓的瞳中映出纷纷而落的雪,他不再管这雪能下多久,又会在何时化尽,只是静静地想——或许思念如雪,会堆积,会融化,但江倚槐是他的太阳。

第47章辞旧

王治宇的婚礼举办在十二月的最后一天。

这天剧组放了元旦假,江倚槐和陆月浓大清早地整装待发,去给王治宇当伴郎。迎人接车,招呼宾朋,一整天下来,愣是让江倚槐觉得比拍了一天戏还考验体力精力,一旁的陆月浓也好不到哪去,只不过两人都维持着风度翩翩,没表现出来。

相比之下,董力帆是个讨债的,说什么以后自己结婚也要把王治宇这么累一累,王治宇满面春风地点了点头,说:“先脱单吧帆儿。”

董力帆无助地回头看江倚槐和陆月浓,然而这两人相视一笑,之后一个不说话,一个看旁边,并没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意气,将董力帆急得差点跳脚。

不过到了晚上,被婚礼仪式的喜气一冲刷,大家也就不觉得那么累了。

婚礼仪式的时候,全场灯光逐渐调作昏暗,几束追光落下来,从四面开始聚合,最终交织在台上。温柔的钢琴曲回荡在宴会厅里,伴郎团和伴娘团分两列站在底下的角落,听台上新人宣誓。

新人交换完戒指,就好像交换了各自的余生。司仪动情地说:“现在,新郎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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