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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拜剑山庄(第1页)

秦霜和步惊云发动大量天下会弟子寻找一个叫做于岳的世外高人,最近终于有了线索。

他们带着珍贵的宝物拜访于岳,寻求换臂之法,于岳起初并不承认会换臂之法,但是步惊云和秦霜都是性情坚韧之辈,加上秦霜观察入微,发现了于岳的不凡之处,在秦霜拉了一下步惊云的衣服,步惊云心领神会,从此二人在于岳家任劳任怨帮忙做事,劈叉做饭,收拾田地,发自肺腑的帮忙,丝毫没有做作的表现。

于岳看在眼里,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最终选择了帮助他们换臂。

于岳找来他的搭档,一位神秘中年人,头戴斗笠,看不清面容。

在斗笠人的帮助下,于岳把他的两只手臂接到了秦霜和步惊云的手上,这两只手臂都吸收过麒麟血,所以都是麒麟臂。

麒麟臂有麒麟图案,爆炸般的肌肉可以想象蕴含了多么强大的爆发力。

麒麟臂的生机之力特别强大,没几天的功夫,二人的手臂就完好如初,可以随意挥洒。

只是好的快的前提是,他们忍受了多么巨大的痛苦,身为一个高手,都痛的恨不得自杀抵消痛苦。

秦霜站在一条大河边上,感受着麒麟臂的强大,他施展天霜拳更加霸道了,未接触敌人的时候,极寒的冰冻之力先发制人,麒麟臂紧随其后打在敌人身上,恐怖的力量瞬间就可以摧毁一个人的身体。

秦霜会心的一笑,他的实力终于暴增了。

他的武学本来就是拳头上的功夫,现在得了麒麟臂真是如虎添翼。

步惊云一拳挥出,湖面七八个地点爆炸起来,威力惊人。

他咧嘴一笑,随后想到了一个问题,他的排云掌是掌法,现在有了麒麟臂,是有必要学一门用得到麒麟臂的武学了。

他想到了师兄秦霜是用拳,师弟聂风是刀法,断浪嘛,哼管他呢,目中无人之辈。

那我就用剑好了,你断浪不是不服气吗?那我就用剑打败你好了。

你有火麟剑,那我就找一把比你更好的。

“步大哥,吃饭啦,快回来!”远处笑吟吟跑来一个女子,正是于岳的女儿于楚楚,现在他们是情侣了。

他答应了于岳,要照顾好于楚楚,并且真正真心的对她好,一生一世。

另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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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赫连凤踏上了前往拜剑山庄的路程。

路程有点远,来到拜剑山庄的时候,赫连凤已经有些疲惫了,但为了升级兵器和领取那把名剑贴的莫愁剑,他毅然选择了扣门。

管家打开山门,赫连凤拿出名剑贴,说要拜庄,领取莫愁剑。

这名剑贴不问出处,不问来历,只看在谁手中,所以管家没有过多询问,直接把赫连凤请了进去,在客堂好茶好点心的招待着。

但是管家去库房很久,才姗姗来迟,赔罪说到:“对不住了,莫愁剑不在库房,想来是被我家少爷带出去了,您稍等片刻,待我禀告夫人,夫人自会给公子一个满意的交代”

赫连凤点头:“可以,你快去吧”

一段时间过去,一个蒙着黑纱的女人款款而来,最后在主位坐了下去,看着赫连凤说到:“公子是来领取莫愁剑的吗?很不巧,莫愁剑被我儿带去耍了,不如公子换一把剑如何?我拜剑山庄什么都缺,唯独不缺宝剑神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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