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义所居住的小区距离工地并不是太远,相隔几条街的距离,走路的话十分钟就到了。
正值清晨时分,太阳刚刚露头,路上的行人很少,除了清洁工外,连早点摊都没有出摊,朱义也不必担心被人看见他浑身脏兮兮的样子。
但是想要洗一把热水澡的急切心情,迫使他直接在马路上开始小跑起来。
这一路上他是心事重重,并没有发现自己小跑的速度,其实比路上骑自行车的上班族还要快上不少,惹得街上几个早起上班族侧目相忘,以为是某位身体强健的运动健将在进行晨练。
朱义几乎是一口气就来到了自家楼下,正巧一个送奶工是骑着装满牛奶的三轮车迎面而来。
“不好,这副掉进粪坑的摸样,实在不能见人,我闪!”
羞于见人的朱义,是直接迈开大步窜上了楼梯,免得给人看了笑话。
谁知他这不用力还好,脚下这么猛然用力是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把他自己都差点吓尿了!
原本一楼到二楼是结合在一起的,楼梯很长,大概有五六米,他这一心急,随着脚下用力整个人是腾空而起,竟然一步登顶来到了二楼,还差点因为用力过猛撞上二楼的墙壁。
“日啊,我什么时候变成超人了?”
被自己吓了一跳的朱义,回头望向五六米长的楼梯,不由得虎躯一震,嘴巴都合不拢了。
直到送奶工骑着装满牛奶的三轮车出现在楼下,他这才带着惊骇莫名神情,回到了五楼家中。
由于父母早逝,朱义最近几年都是一个人独住,家里并没有其他人,所以进入家门后,他是直接掏出手机眼镜,将充满腥臭味的衣服扔进了垃圾桶,然后是进了洗手间。
打开电灯对着洗手间里的镜子,他这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其实都被那种腥臭粘液所浸透,脸颊和头顶上都有一层灰色污迹,在镜子的对照下里显得尤为可怖,像是刚刚从臭泥潭你爬出来似的。
拧开热水器阀门,这些腥臭的东西才随着水流慢慢剥离身体,为了彻底洗干净自己,朱义是打了四次肥皂,用了三次沐浴液,大力洗涮身体每一处,直到闻不到半点腥臭味这才作罢。
“说起来这粘液真是奇怪,好像是从我体内排出来废渣,连我的皮肤都白皙细腻了不少,但是人的身体里怎么可能有这么多废渣?难道我真是脱胎换骨了?”
擦开身体上的水渍,朱义自己打量了镜子中的自己,不由得想起了手机短信中‘脱胎换骨’四个字。
现在看起来他的皮肤似乎比以前白皙了一些,摸上去竟然有种难以形容的细腻感,硬是要比喻的话,就像是婴儿或者少女的皮肤般滑嫩,但韧性十足。
除此之外,他还感觉到身材要比之前显得结实,似乎身上肌肉比以前紧凑不少,身材也更加匀称,只是看起来并不是过于明显。
观察完自己的变化,他一丝不挂的来到卧室换了身干净衣服,然后来到客厅拿起了桌子上那两部手机,打量了起来。
那部之前用来打报警电话的老式诺基亚手机已经关机,到现在都湿漉漉的,估计是被雨水浸泡引起了短路,也不知道以后能不能使用。
而那部奇怪的黑壳手机则在他的指尖滑动下,触屏是瞬间有了反应,看似并没有因为雨水浸泡而出现什么问题,反倒是出奇的敏感,估计防水性能不错。
屏幕闪亮起来后,印入朱义眼帘的却是一条未接短信,那信封摸样的图标很是显眼,在手机触屏上不断的闪动,让人下意识的想要去按动。
“有未接短信?到底是接,还是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