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晴迁唇角一勾,附和着说:&ldo;好,是我这个故事讲的时机不恰当。公主大人大量心系百姓安危,故而劳苦功高,我应该替百姓们多谢你。可是,我们脚下就是黄山,只要沿着山路再走几里,就是天一阁了。你难道要现在回苏州吗?那就还要再奔波三天。&rdo;
柳长歌捂住气闷的心脏,无奈道:&ldo;一路颠簸,我都快要散架了。现在就是给我一辆舒适的马车载我回苏州,我也坚持不住了。反正都已经到了,就进去拜会一下舅舅吧。你啊,我一会在跟你算账。&rdo;
百里晴迁无声一笑,驾着马继续前行。
当看到天一阁的大门时,柳长歌眼睛一亮,只感觉一股若隐若现的恢宏气势从这庄严的建筑上散发而出,牢牢的抨击在心头。
百里晴迁扶着长歌下了马,上前叫门。咚咚咚三声后,门开了,是一名身穿儒雅白衣的清俊男子。
男子见是百里晴迁,连忙施礼:&ldo;原来是百里姑娘,快请进。&rdo;
&ldo;江湖人,不必拘于礼数。&rdo;百里晴迁拉着柳长歌走进天一阁。花园的景致被月光覆盖,显得晦暗而孤独。
作者有话要说:
☆、第37章
齐准看了眼那名走在百里晴迁身边的少年,她非常的年轻,与记忆中那张清雅柔美的轮廓十分相像。他轻声一叹,如果二小姐还在世,那该有多好啊!
安静的景致,充满了冷漠的萧条与孤寂。无论是一砖一瓦还是一花一草,却都让柳长歌倍感亲切。
这里曾是母后的故居,仿佛每个角落里都存在着母后的气息。一朵漂亮的花卉绽放在院子里,绽开的瞬间,一滴晶莹的露珠从花瓣上落下,滋润于泥土。
柳长歌伸出手指,轻轻地,小心翼翼地,抚摸着花朵,柔软的触感令她唇边不由得绽开一抹笑。
&ldo;昙花,只在深夜寂静时,绽放它一生的璀璨光华。&rdo;百里晴迁轻声呢喃。这朵昙花很漂亮,也很孤独。只有等待它的人,才能看到它生命里最美好的一刻。然而昙花一现,生命也只在瞬间即逝。
似是触景伤情,柳长歌苦笑一声,收回了手,与晴迁一起穿越长廊,在齐准的引领下来到房门口。
今夜的风仿佛特别的柔,柔到可以融进肌肤,化进骨髓。
深蓝的天空划过一道美丽的痕迹,柳长歌轻声笑了,&ldo;我以为今晚的月色会一直苍凉下去,没想到却有流星划过。可惜啊!我没有许愿。&rdo;
夜风扑面,带着一股淡淡的香味。百里晴迁眯眼嗅了嗅,便将手放在长歌的肩头,细长的手指轻点着她脖子上的肌肤,&ldo;看来你赏月的心情并没有消退。&rdo;
柳长歌忽然有了倦意,就连百里晴迁对她这种暧昧的举动她都来不及在意。若换做以往,当着别人的面,晴迁这样对她,她肯定会羞怒交加。但今晚,也许是赶路累了吧,她好想睡一觉,仿佛一闭眼,就可以进入香甜的梦乡。
百里晴迁将长歌揽入怀中,并不在意齐准还在一旁看着,而是推开门将长歌扶进去,扶到室内的床榻上,并为她盖上被子。
齐准安静地看着全程,因薄凉而略微苍白的唇不动声色的勾起,幽深的眸轻扫了眼花园的某个方向。
今夜的月光非常浅淡,浅的苍白,淡的孤寂。而风,怎么会是柔和的呢?那股香味,很特别。
房门随着一道白影的消逝而悄声无息的关上,齐准凝眉想了想,最后还是选择沉默着离开。
一滴露水将要从树叶上滑落,却被一抹柔柔的风吹散。一双干净的白靴轻点在树叶上,足尖稳踏着叶片,以优雅的姿势彰显轻功的玄妙高深。
夜风吹着她柔情的发丝辗转起舞,手中的酒囊十分精致美丽。而拿着酒囊的这只手,白如雪,肤如凝脂,仿佛剥夺了那份灿然的月光。在深夜里,写意着它的精致与美感。
&ldo;百里晴迁,我们又见面了。你的洞察力一如往昔,我以为你情人在怀,一定会放松警惕。没想到,我还是估量错了。&rdo;白靴的主人发出清脆如黄莺般的声音,那仿佛是一首美丽的暗夜之歌,舒适而令人懒散的游移在这美妙的歌声里。
然而,这歌声不仅好听,却还存在着致命的杀伤力。若稍一疏忽,很可能就会永远沉迷在这声音的漩涡中。
但百里晴迁会是个例外,她冷冷的一扫袖,眼前消散一片无形的白雾。夜很孤寂,连带着她的声音也冷漠的彻底,&ldo;媚音术,可惜!&rdo;
&ldo;可惜什么?&rdo;女子目光沉冷,双臂环胸,依旧以慵懒的姿势面对。
她很好奇百里晴迁那句可惜,更诧异百里晴迁居然没有中她的媚音术。难道百里晴迁……并不喜欢女人……?
百里晴迁微微一笑,眼里始终弥漫着冷意,&ldo;如果你是她,我很可能会中计。可你不是,所以,就注定了你会失败。&rdo;
&ldo;百里晴迁,到现在你居然还是这么嚣张。我们的约定可就只剩下七天了,七天之后,我要让你输得一败涂地。&rdo;宁雨诗眼梢抽搐了一下,这个举动虽然增加了这双桃花眼的魅惑感,却也说明了她此时已经怒冲心头。只不过为了维持表面的平静而在强忍而已,因为决战的时机还没到。
百里晴迁根本没空跟宁雨诗纠缠,她点了长歌的睡穴,要尽快回去解掉穴道,否则长歌的身体会因此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