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杀菲舍,靠的是阴谋诡计,而血魂谷除菲舍之外还有两位战灵,任何一人到来,都令常乐难有胜算。
好在还有时间,血魂谷位于帝都西南方的山中,与此地相距两千公里,哪怕教务长以信鸽传书,一位战灵全速兼程赶来也要一两天。
常乐摸出怀表看了一眼,现在傍晚七点半,他预计凌晨两点守军比较松懈,那时开始突围出山,应该能赶在战灵到来之前,把队伍带到安全的地方。
当然不久之后一定会被战灵追上,但那时周旋余地比山里大了许多,总能想办法应付。
战宗诺玛迪斯会不会来?以此人名望之高,恐怕不会在没有菲舍确切死讯的情况下出山,来对付一个小小的军校学员。
假如他真的要来,现在恐怕早就到了,战宗能短程跃空而行,速度堪比鹰隼,而且不受任何江湖高山阻隔!
想到自己有可能面对恐怖的战宗,立于东大陆之巅的高人,常乐情不自禁露出一丝苦笑。
忽然,身旁有动静传来,令心情紧张的常乐猛然一惊。
扭头看去,却见卖花姑娘阿虹悄悄靠近,被常乐目光一扫,立刻畏畏缩缩地站住。
“找我有事吗?”这少女的遭遇很可怜,所以常乐尽量面带微笑,温和发问。
阿虹没说话,犹豫了片刻,默默将一支野花递到常乐面前。
常乐笑了笑,说声“谢谢”接过了花朵,阿虹也露出一丝羞涩笑意,欲言又止,片刻后终于憋出一句:
“你是大英雄!”
常乐莞尔一笑:
“现在还不算,我希望将来是大英雄。那些害你的人,你都记住长相了?”
这是在暗示,会帮阿虹报仇雪恨。
阿虹略一犹豫,摇了摇头:
“过去的事已经忘了,我要好好活下去,谢谢你!”
然后她就转身飞奔而走。
阿虹是典型的贱民模样,鼻梁稍塌,双眼偏小,但是脸型精巧,皮肤细腻,眼下一对甜美“卧蚕”,其实也很漂亮,否则地痞也不会盯上她,导致了后来的一串悲剧。
只是她刚刚获救时那种绝望消沉的状态,让人感觉像个死人,如今对生活重新燃起希望,向常乐表达感激时清纯含羞的样子,才让她恢复了每个少女都该有的天然魅力。
而对常乐有表示的,不仅只有阿虹。
不少贱民战士吃饱喝足之后,纷纷登上高坡,向常乐掏心掏肺地致谢。
还有人双膝跪倒,上身匍匐下来亲吻常乐鞋尖,这是贱民对贵族领主特有的大礼。
常乐对此既感动,又难过,他更希望大家活得尊严,所以当即躬身将对方拉起,然后对所有人高声宣布:
“从此之后,你们与任何人享有同样的尊严!我不想看到你们再双膝跪地!如果想宣誓效忠,可以跪下单膝,但不是效忠于我,而是与我一起,效忠于公正自由!”
此话一出,一百多人纷纷单膝跪倒,向常乐宣誓效忠,誓词并不统一,话音也不齐整,可是那些脸上的表情庄严肃穆,一看就是发自真心。
贱民几千年来都被视作垃圾,如今一旦获得“尊严”,就看得比生命更宝贵。常乐所坚持的,正是贱民们内心深处的最高渴望,所以无需刻意鼓舞,他们的士气与斗志都在疯狂增长中。
彩蝶也同样单膝跪地效忠,还指导四岁的儿子做出同样动作。
常乐笑着走过去,将豆豆抱起,端详着他比同龄人更懂事的面孔:
“我们的小战士,你想不想修炼?”
豆豆不太懂得什么是修炼,而他母亲彩蝶失声惊呼:
“贱民也能修炼?”
“当然能,否则我一招打败刀族兽人,靠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