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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一次开枪(第1页)

“李晔,分析一下,这把枪的子弹打穿了箱子之后,还有多少动能,能不能杀人。”王铮问道。

知道拐角另一边有敌人埋伏,王铮并没有仗着不死之身,直接冲过去,暴力无比地干掉对方,也没有隐身后,偷偷潜过去,让对方死得不明不白,而是想要在敌人绝对打不到自己的地方将对方干掉,也就是俗称的将敌人消灭在冲锋的道路上。

王铮现在毕竟不是以前那种拥有毁天灭地战力的时候了,王铮现在最多只能算是一个特殊一点的普通人,别说对付超级强者了,就算跟娜塔莎这样的特工玩格斗,都会被打成死狗,所以王铮以后很长时间将成为一个黑暗中的杀手,用最安全的方式,用最省力的方式干掉对方将是王铮的首选。(王铮不知道,他现在想的这些都是p话,等到他恢复了一些力量之后,又变成了原来那个猖狂的王铮)

“这个箱子只是普通的木箱,盛放杂物用的,用的是不到五毫米厚的劣质木料,对于突击步枪的子弹的动能几乎没有影响。”仅仅用了不到一秒钟,李晔就扫描完毕。

听了李晔的话,王铮点点头,然后一按眉心,启动了隐身能力。同时,在王铮的瞳膜瞄准器左下角出现了一个正在减少的数字,是隐身设备的剩余能量,从减少的速度来看,王铮有三十三秒的行动时间。

王铮从拐角处轻轻走了出来,然后抱着突击步枪。王铮为什么是抱着,而不是端着?因为有了瞳膜瞄准器,王铮根本没必要用突击步枪上面的突击瞄准镜,此时在王铮的视野上出现了一个半透明的十字架,这就是王铮开枪口子弹的落点。

这个十字架并不是一直不动的,而是随着枪口的微微移动而运动着。王铮将十字准星对向了木箱的中央,因为王铮并不知道木箱后面的人现在是什么姿势,当然王铮也没有必要知道,只要将木箱打成筛子,后面躲着的人自然也会被打成马蜂窝。

毕竟是第一次玩枪,所以王铮足足用了十秒钟才做好了开枪的准备,果然实践才是最好的检验方式,也幸好王铮现在有这样好的条件来对自己慢慢的检验,如果直接将只有理论知识的王铮丢到战场上的话,十有八(九)是有去无回了。

“突突突”的声音从枪口冒出,浪费了十几秒,王铮终于可以开枪了。可是刚开枪,王铮就发现了不对,因为此时的感觉跟王铮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王铮以前在电影或者电视剧中经常看到,那些主角很随意地端着枪,很随意的进行射击,所以王铮认为枪械的后坐力也就那样,可是直到现在开枪之后,王铮才发现完全不是那样的。每一次子弹打出去的时候,王铮就感觉手里的突击步枪猛地一震,如同锤子敲到了水泥地面后手上感觉的震动一样,如果不是王铮现在正抱着枪,而不是端着枪,连续的猛烈震动,足以将突击步枪从王铮手里震出。

既然双手正在剧烈地震动,也就没有必要讨论瞄准的问题了,因为除了第一发子弹之外,直到弹夹中所有子弹全部宣泄出去,竟然没有第二发子弹打中木箱,也就是说,王铮的神枪手的梦想在第一次实弹射击的时候直接破灭了。

除了枪的后坐力之外,还有一个巨大的问题,那就是枪声实在太响了,尤其是在这样的狭小的走道中。以前看电影的时候,王铮经常看到,即使手榴弹在三米外爆炸,主角也能立刻爬起来继续战斗,似乎爆炸声对他没有任何影响,可是现在王铮感觉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每一声枪响,王铮都感觉耳朵里一阵轰鸣,等到所有子弹都射出去之后,王铮感觉自己的耳朵似乎听不到声音了,里面只有尖锐的鸣叫声。

(以上都是布欧的真实感受,只是有些地方用了夸张描写,布欧用的是95式半自动步枪)

“李晔,原来开枪是这种感觉,怎么跟我想的不一样。”把一梭子子弹打完后,王铮立刻缩回了拐角,解除了隐身效果,将手里还冒着烟的突击步枪直接丢到地上,捂着轰鸣不已的耳朵道。

“呵呵,你拿的还是突击步枪,如果让你用反器材武器,恐怕你更难受,有一些威力恐怖的,后坐力直接将开枪的人顶飞,声音甚至能让你当场失聪。”李晔的声音中充满了幸灾乐祸的意味,他当然知道第一次开枪的感觉,他也知道王铮是第一次玩枪,但是他就是不提醒,因为王铮一直以来的强势让他很不爽,决定用这个来杀杀王铮的气焰。

“还有这么爽的?”王铮惊奇道。

“额。”李晔无语了,王铮根本不按照套路出牌啊,他本来以为王铮是受不了使用枪械的感觉,没想道王铮是感觉这些枪械还不够爽,想要更加刺激的。

“刚才那个人死了没?”王铮刚才头脑发热,跟所有新手一样,一通疯狂扫射,只是好像都打到了别的地方,貌似箱子只挨了一发子弹,还是第一发经过了一再瞄准的子弹。

“你认为呢?”不用想,李晔现在肯定翻着白眼。一发子弹,除非打中像头部这样的要害,否则短时间内肯定死不了。

这里虽然是电影产生的世界,但是却是真实的世界,绝对不会出现电视剧或者电影中挨了一枪就会立刻死掉的扯淡情节。正常人就算心脏挨了一枪,意志力坚定并且求生*强烈的,也能撑五分钟以上,甚至有些人十分钟以后才会脑死亡,如果只是腹部中弹,只要不是大出血,恐怕一天都死不了。

“那我再给他来一梭子?”王铮亢奋道。对于拐角另一边的特攻队士兵,王铮可没有丝毫的同情,因为按照电影中这些队员的能力以及熟练程度来看,恐怕这些人每个人手里都有很多条人命,他们跟杀人犯唯一的区别是,他们是打着正义的名头杀人的。杀人者人恒杀之,所以王铮杀起来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反而有一种替天行道的感觉。

“你最好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战斗,因为我扫描到,大量的士兵正在向这里围拢。”李晔又来了一句废话。

“擦,你怎么不早说?”王铮也不敢再废话了,赶忙拿起另一支突击步枪,开启隐形,走出了拐角,至于刚才的那一把用完了子弹的突击步枪,还是等有空的时候再装子弹吧,毕竟对于王铮这个新手来说,换一次弹夹没有半分钟绝对无法完成。

“突突突”狭窄的走道里再次响起了连续的枪声,有了第一次的经验,王铮这一次枪拿的很稳,而且因为有了心理准备,枪声也没有那么刺耳了,还有一点跟刚才不同,那就是王铮没有一直扣扳机将子弹打完,因为刚才王铮就发现,连续开枪的时间越长,瞳膜瞄准器的十字准星抖动的就越厉害,所以这次,王铮只是三连发三连发的射击,每次射击完就重新调整枪口。

“看你这次死不死!”再一次将四十八发子弹全部打完,看着已经变成碎片的箱子,王铮不由有些兴奋地喘着气,果然男人都应该玩枪,这种强烈的抖动,刺耳的声音,飞溅的鲜血,才是男人应该追求的,王铮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世上会有花样美男这种恶心的东西。

(关于文中的心脏中弹,十分钟才会死的说法,不相信的书友们可以自己百度,布欧写文从来都是有根有据的,绝对不会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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