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段时间没有生病,厂里没有派人慰问过我。”
“我没有领到过这一百斤粮票的补贴。”
“我因工受伤,但是慰问金没有收到。”
这是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纠察队员从工人那里听到过最多的话。
田娃的上级,会计科科长张伟,多次冒用他人名义,以慰问金、加班补贴等形式骗取粮票4000余斤,听到这些人的叙述后,纠察队员唏嘘不已。
他们没有想到,一个会计科科长,居然会为了骗取工人的慰问金,编造他们生病、工伤。
张伟的权力比田娃更大,做起案来也更加的隐蔽、胆大妄为。
之后,张伟又把目光投向了经销商打过来的货款。
他伪造了收入、支出发票,签订虚假合同、涂改报销单金额、虚开发票,先后套取粮票5万余斤。
根据纠察队的审计人员统计,到案发时,张伟的贪污数额已经达到了7万余斤粮票。
这个数额,震惊了整个骊山县。
“本想着用厂里的粮票来低买高卖,赚些差价,想着根本亏不了,哪里想到却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生活。”张伟的被捕感言不能让他逃脱法律的制裁。
张伟成了骊山上第一个因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被公开处死的科级以上的公职人员。
张伟自恃职位高,又是第一批跟着黄贺的人,觉得大不了就是和田娃一样,被发配去矿上。
“即便是贪污几张粮票,像我这样的老资格,大不了把我开除出骊山,黄大仙还不至于会杀我的头!”
县丞陈楚生亲自参与了对张伟的审理,并作出声明:“此等案件层出不穷,若不严加整饬,对于骊山县的吏治,妨碍甚大。”
公元前210年10月27日,骊山县依法判处张伟死刑。
张伟不服宣判,乞求陈楚生将他写的信转交给黄贺。
黄贺没有看信,沉思了一会对陈楚生说道:“田娃之罪尚可恕,张伟之罪不可恕!”
张伟最终被押到骊山城的菜市口,验明正身后,在全县父老乡亲的见证下,明正典刑,砍头示众。
张伟的这个案子,最终被树立成典型。
它向骊山县的民众宣示,黄大仙不仅可以治病救人,还有霹雳手段。
公元前210年10月28日《黄色骊山》报道:我们要严重的注意!注意每一个反贪污斗争,抓紧揭发每一个贪污事件。
我们一定要做到:在“廉洁骊山”的地面上,不容许有一个“张伟”式的杂草生长!有了,就拔掉它!
“整治贪污腐败不良风气运动”一直持续到11月下旬。
在此期间,许多骊山县的高层也向陈楚生反应过,说这样下去,人心惶惶,势必会影响工厂的生产和政局的平稳。
陈楚生这次没有选择当老好人。
他已经在黄贺那里失了一次先机,哪里还会继续犯糊涂?
他明确表示,要按照黄贺做出的部署,坚定不移的将“政治贪污腐败不良风气运动”继续的搞下去,要扩大化、常态化、精准化。
纠察队的队员已经换了一轮。
黄贺每天都在处理各个地方上报来的检举内容。
其中也不乏一些诬告陷害,浪费了纠察队的不少精力。
夜幕降临,纠察队员们离开了黄贺的办公室。
现在黄贺办公场所门口,挂了一块“纠察指挥室”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