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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2页)

静宜苦笑。

于晴总结:“所以说找男人不能光看脸,男人皮囊长得好一点女人就硬不起心肠来拒绝,结果把他们惯得干什么都理直气壮的!”

于晴的丈夫陈子辉其貌不扬,见过他们夫妻的人,背后都会调侃“一棵好白菜让猪给拱了”,不过人家结婚十多年,恩爱如初,而静宜和赵斌六年的婚姻就没怎么消停过,最后还以离婚告终,所以在婚姻这件事上,静宜默认于晴比自己更有发言权。

青书西街大约有三十几家店面,平均每年关张三分之一,能长久做下来的不超过五家,文月之的服装店,于晴的美容院和静宜的饭店便是其中三家。

月之的服装店历史最长,已有八年之久,她本行是服装设计,曾在一家成衣公司干过几年,后来开店自立门户。

她挑衣服独具眼光,擅长根据客人的身材搭配出让人眼前一亮的风格,加上有丈夫周弘帮忙做线上营销,生意一直不错,在整个东城都颇有名声。

除了卖成衣,月之偶尔也做回老本行,设计好图纸后送到制衣厂去加工。不过这类生意太费时费力,仅限于关系亲近的熟客。

今年夏初,静宜突然很想穿旗袍,挑了好久都没找到中意的,月之便亲自为她设计了一套以孔雀为主题的旗袍,用色和拼图都很大胆。

于晴看设计稿时就笑:“这么招人眼球的旗袍,静宜怕是不敢穿出去吧!”

月之则很有信心,“静宜气质比较内敛,偶尔穿色彩亮一点的衣服,效果会非常好。”

此刻,静宜就被裹在这件明丽跳脱的旗袍内,嫩黄底色上,一条美艳绝伦的雀屏斜着扫过整片旗袍的下摆,颇有些惊心动魄的意味,仿佛这只孔雀随时可能从衣摆上飞走。幸好旗袍的主人沉静温婉,一静挟制一动,达成微妙的平衡。

连自诩很会穿衣打扮的于晴都忍不住赞叹,“太漂亮了!月之你眼光真毒!”

月之以欣赏的目光将静宜从头到脚浏览一遍,随后走上前,把她那根蓬松的辫子挽了几挽,从玻璃柜里挑了根簪子,将辫子盘起来,这才满意地拍拍手,“现在看起来好多了!”

静宜的头发有点自然卷,且生得又密又厚,她去拉直过几次,没多久又卷了起来,她嫌麻烦,便随它去了,平时多半是盘一个松松的发髻,显得干练一些,有时也会像年轻时那样掰根辫子甩在脑后。

她36岁了,脸上永远笼着一股慵懒的气息,又微微透出一丝天真,经常被人误会只有二十七八岁。

脸倒是标准的鹅蛋脸,不过到三十几岁面颊上的婴儿肥还没有褪尽,那一点稚气便是从这里来的。

一双水汪汪的丹凤眼似嗔非嗔,永远含三分笑意,两分腼腆。她的美是一种浑然天成的古典美,清新秀雅,婉约可人,和这个时代的审美格格不入,像一件摆在西式洋房里的中式古董,也因此有了出其不意之感,偶尔被人撞见,会觉得格外稀罕。

于晴兴致勃勃给月之讲起赵斌和惠正民之间那剑拔弩张的醋劲儿。

“我发现啊,男人跟男人互相看不顺眼的时候,就算没动手,也会散发出一股很浓的动物气味,特别好玩!”

“那叫荷尔蒙。”月之说,“不过和赵斌比,惠正民是严肃了点,严肃得有点无趣——静宜,我这么说你没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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