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镇考古所已故所长刘新园,曾研究过明代御窑厂遗址的地理位置,和遗址中发掘出土的实物残件。
结合文献分析后,确定了景镇御窑厂的建立,应在洪武二年。
所以,结合那件梅瓶,也能确定,明代景镇御窑厂,确实应该是在洪武二年成立。
而这一点,在现在还有很多争议,甚至有人认为,洪武时期根本就没有御窑厂。
其实,有关洪武纪年瓷,明万历版《大明会典》卷一百九十四,作了具体记载。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须要定夺样制,计算人工物料。如果数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
书载明洪武年间的皇廷御器,按照需要临时下达国内几个重要产瓷区烧造。
如果需求量大,则调工匠赴京(今金陵)置窑烧制。
从而肯定了,洪武官窑瓷器的存在。
而洪武瓷器的确定,也就是最近几十年的事了。
过去许多国内博物馆,把这一时期的陈列品,断代为“元末明初”。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直至1960年代,金陵明故宫出土了一批洪武器残片;
1980年代,神都四中、景镇御窑厂,相继出土了一些残片;
1990年代,金陵明故宫遗址,又出土一批洪武官窑残器。
如此一来,洪武瓷器才逐渐被人们所认识。
其实这座御窑厂的设立时间,还要更早。
根据考证,元至正十五年(1278年),元廷就在景镇设立浮梁瓷局,为宫廷制瓷。
元末明初,景镇一带战乱不断。
但景镇的窑火,从未曾熄灭。
既然有现成的,就算洪武帝朱元璋再节俭,再会过日子,他也不可能不用。
所以在洪武二年(1369年),景镇珠山脚下就设立了御器厂。
这座御窑厂专门制作瓷器,向朝廷进贡,这就是所谓洪武官窑。
窑址除大龙缸窑外,还有青瓷、色窑、风火窑等20座。
至明宣德年间,御器厂已发展到58座,民窑则不计其数。
景镇有着丰富的制瓷原料“瓷石矿”,据明曹昭《新增格古要论》载,洪武时期陶瓷器土质细腻,胎体轻薄,有青、黑两种颜色,以纯色为佳。
而从有关考古资料介绍,洪武官窑器胎体多数较厚重,釉质匀净,装饰绘画和制作造坯都相当精细。
这一时期的瓷器,以瓷釉质肥厚、釉面有时开片为特色。
此外,还有“青花颜色不正而呈灰黑色”的特点。
根据这些特征,加上现代的一些技术手段,其实准确断代洪武时期的瓷器并不难。
就说上述的梅瓶,它除了有年号之外,像是这样的梅瓶,在洪武时期并不少见。
比如流传到现在的,明洪武釉里红松竹梅纹玉壶春瓶。
这样的瓷器,在故宫博物馆中馆藏的并不少。
很可惜,通过研究近几十年来的考古发掘资料,墓葬和遗址中出土的明代瓷器中,未发现一件带有“大明洪武年制”的官窑款瓷器。
神都故宫博物院收藏有70余件,明洪武青花瓷器和釉里红瓷器,没有一件带有洪武官窑款。
可见当今有无“洪武”官窑年款,已成为鉴定要点。
(本章完)